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81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公开询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采购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鹿城区杨府山涂村。
1.2采购条件及资金来源: 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自有
1.3工程规模: 40万吨/日
1.4总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5.5亿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个标段,投资估算约3.9亿元,设备采购约4个标段(含配电工程),投资估算约8000万元,施工监理1个标段,费用约 400万元,桩基检测1个标段 。
1.5工程建设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
1.6委托代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次招标工作结束止。
2.采购委托代理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建设内容: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 包括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利用部分、远期预留工程部分和新建厂区场地平整部分的工程建设。
2.2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及内容:对上述建设项目范围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投标条例》 (略) 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进行相应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货物招标及工程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的全过程代理服务。(注:上述代理服务不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3. 供应商资格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 月21日14:00)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响应文件及资质文件密封盖章邮寄。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或废标处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杭钢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采购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采购单位监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林女士、梁先生 电话:0571-* 邮箱:*@*ttp://**
9.2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
项目名称: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ZC-ZGHB-2023-0081
招标人:浙江富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公开询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投报。
1.采购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略) 鹿城区杨府山涂村。
1.2采购条件及资金来源: 已具备询比价条件,资金来源为自有
1.3工程规模: 40万吨/日
1.4总投资额:总投资估算约5.5亿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1个标段,投资估算约3.9亿元,设备采购约4个标段(含配电工程),投资估算约8000万元,施工监理1个标段,费用约 400万元,桩基检测1个标段 。
1.5工程建设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
1.6委托代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最后一次招标工作结束止。
2.采购委托代理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建设内容: (略)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 包括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利用部分、远期预留工程部分和新建厂区场地平整部分的工程建设。
2.2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及内容:对上述建设项目范围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招投标条例》 (略) 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别进行相应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货物招标及工程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的全过程代理服务。(注:上述代理服务不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
3. 供应商资格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文件的递交
4.1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 月21日14:00)地点为: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响应文件及资质文件密封盖章邮寄。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或废标处理。
4.3采用后评审方式,报价时提供相应资质文件,不符合作否决响应。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在杭钢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公布。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询比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 其他事项
8.1供应商在投报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采购响应法律行为的,可向采购单位监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联系人:徐先生。
8.2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不邀请各供应商参加。采购单位对未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否决全部响应文件。
8.3候选成交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单位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林女士、梁先生 电话:0571-* 邮箱:*@*ttp://**
9.2地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20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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