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编号:JNGS2023-024)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港钢铁基地厂区内。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新建广西钢铁炼铁总厂2#110kV智能化变电站,装机容量126MVA(暂估);主要包含2#110kV变电站、3#高炉10kV综合配电室、3#高炉本体10kV配电室、3#高炉矿焦槽及供料10kV配电室、3#高炉C1渣处理10kV配电室等,以及相关公共电缆桁架、隧道、桥架、支架及电缆沟等设施。
计划工期:工期200日历天(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招标范围: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主要包含2#110kV变电站、3#高炉10kV综合配电室、3#高炉本体10kV配电室、3#高炉矿焦槽及供料10kV配电室、3#高炉C1渣处理10kV配电室等建筑主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关公共电缆桁架、隧道、桥架、支架及电缆沟等设施, (略) 设计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详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2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7月2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尹工 | 联系人:梁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件:*@*26.com |
2023年7月14日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编号:JNGS2023-024)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港钢铁基地厂区内。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新建广西钢铁炼铁总厂2#110kV智能化变电站,装机容量126MVA(暂估);主要包含2#110kV变电站、3#高炉10kV综合配电室、3#高炉本体10kV配电室、3#高炉矿焦槽及供料10kV配电室、3#高炉C1渣处理10kV配电室等,以及相关公共电缆桁架、隧道、桥架、支架及电缆沟等设施。
计划工期:工期200日历天(工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招标范围: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主要包含2#110kV变电站、3#高炉10kV综合配电室、3#高炉本体10kV配电室、3#高炉矿焦槽及供料10kV配电室、3#高炉C1渣处理10kV配电室等建筑主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关公共电缆桁架、隧道、桥架、支架及电缆沟等设施, (略) 设计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详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2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起至2023年7月2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26.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能 (略) ,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能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八一支行
银行账号:6171 7879 428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证明文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6楼602会议室(接收人:梁工;电话:0772-*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外层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网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审计法务部 电话:077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能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 址: (略) 八一路96号办公楼201室 |
联系人:尹工 | 联系人:梁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2-* |
电子邮件:*@*26.com |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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