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城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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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城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城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17 16:52:23

项目编号:0222FW*<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鹤城新 (略) 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0222FW*),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鹤城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鹤城新 (略) 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鹤城新谷数字经济产业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00元

6、采购需求:安保、保洁服务(保安员2人、保洁员3人)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9、合同履行期限:1+1+1的方式,即:中标供应商可签订 1 年服务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服务期结束,结束后中标服务商经采购单位考核达到考核标准,可续签1年,最终期限为三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由采购方随时检查。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意向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现场开标。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16时00分前。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鹤城新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沙区长青D区17号楼1-4号商服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澜悦东方(东方亮)1102室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51-*

,黑龙江
黑龙江鹤城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保、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17 16:52:23

项目编号:0222FW*<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依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鹤城新 (略) 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0222FW*),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鹤城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鹤城新 (略) 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鹤城新谷数字经济产业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00元

6、采购需求:安保、保洁服务(保安员2人、保洁员3人)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9、合同履行期限:1+1+1的方式,即:中标供应商可签订 1 年服务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服务期结束,结束后中标服务商经采购单位考核达到考核标准,可续签1年,最终期限为三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由采购方随时检查。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2、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 (略) 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响应文件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意向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现场开标。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16时00分前。

3、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鹤城新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沙区长青D区17号楼1-4号商服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澜悦东方(东方亮)1102室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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