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中冶天工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我公司现对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进行公开分包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二、招标编号:*-2018-CN-南方-ZB47。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金乡镇
服务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略) 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提供预结算资料(包含算量模型或计算手稿、计价软件版等与本工程相关的算量计价资料);提交给业主预结算资料后至工程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待招标方拿到业主、审计、监理、实施机构等各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定案表且款项付清之日终结。
主要工程实物量: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660平方米,折合50.49亩,其中原学校用地面积3120.6平方米,折合4.68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5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15平方米。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总投资9230万。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7891平方米(合56.8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24284平方米(合36.4亩),原灵溪镇第十中学(渎浦中学)用地面积13607平方米(合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108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6987平方米。办学规模:42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890人。总投资9000万;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建设工程(含附属公办幼儿园):总用地面积32358.56平方米(合48.54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33854.07平方米(其中原学校占地面积2545.9平方米一起办理征用手续),另外红线外道路代征面积149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77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6244平方米,办学规模小学为36个班级,幼儿园12个班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提供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子项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所有招标人施工范围内专业的预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预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协助与审计进行审核对量核价等工作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和工作包括:
2.1.招标人按投标人建议收集、补充、分类、汇总、归档与项目工程结算有关的各类计量、计价资料,并提交给投标人。
2.2.投标人根据已全面系统审核后计量计价资料、施工合同等,编制各单子项工程预算书、竣工结算书或阶段性工程结算书,并确保预结算成果文件的质量一次性通过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员对接预结算初步审计事宜,包括工程量核对、套价取费核对、合同外签证索赔等结算相关事宜,以及对预结算书进行补充、解释等。直至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应的预结算初步审计报告书为止。
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单位对接审计事宜,包括工程量核对、套价取费核对、合同外签证索赔等结算相关事宜,以及对结算书进行补充、解释等,直至出具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书,并确保工程结算(最终)审计的成果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初步审核的浮动金额在10%以内(终审前被投标人明示给招标人的本项目竣工结算风险和争议问题除外)。若本项目有国家复审,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国家复审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复审,并确保本项目工程结算(最终)审计的成果与国家复审单位复审的金额基本一致。
2.5.投标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审计规范的前提下为招标人争取合法权益,提高利润率。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一)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或 (略) 的合格分包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10时前(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登录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电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电商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账号:1200 1785 6000 5250 1895;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采中心
日 期:2023年7月20日
我公司现对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进行公开分包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二、招标编号:*-2018-CN-南方-ZB47。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灵溪十中、金乡五小、灵溪七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结算)
建设地点:苍南县灵溪镇、金乡镇
服务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略) 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提供预结算资料(包含算量模型或计算手稿、计价软件版等与本工程相关的算量计价资料);提交给业主预结算资料后至工程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待招标方拿到业主、审计、监理、实施机构等各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定案表且款项付清之日终结。
主要工程实物量: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660平方米,折合50.49亩,其中原学校用地面积3120.6平方米,折合4.68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5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15平方米。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总投资9230万。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7891平方米(合56.8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24284平方米(合36.4亩),原灵溪镇第十中学(渎浦中学)用地面积13607平方米(合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108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6987平方米。办学规模:42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890人。总投资9000万;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建设工程(含附属公办幼儿园):总用地面积32358.56平方米(合48.54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33854.07平方米(其中原学校占地面积2545.9平方米一起办理征用手续),另外红线外道路代征面积149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77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6244平方米,办学规模小学为36个班级,幼儿园12个班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提供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子项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所有招标人施工范围内专业的预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预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协助与审计进行审核对量核价等工作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和工作包括:
2.1.招标人按投标人建议收集、补充、分类、汇总、归档与项目工程结算有关的各类计量、计价资料,并提交给投标人。
2.2.投标人根据已全面系统审核后计量计价资料、施工合同等,编制各单子项工程预算书、竣工结算书或阶段性工程结算书,并确保预结算成果文件的质量一次性通过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员对接预结算初步审计事宜,包括工程量核对、套价取费核对、合同外签证索赔等结算相关事宜,以及对预结算书进行补充、解释等。直至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相应的预结算初步审计报告书为止。
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单位对接审计事宜,包括工程量核对、套价取费核对、合同外签证索赔等结算相关事宜,以及对结算书进行补充、解释等,直至出具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书,并确保工程结算(最终)审计的成果与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初步审核的浮动金额在10%以内(终审前被投标人明示给招标人的本项目竣工结算风险和争议问题除外)。若本项目有国家复审,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并服从招标人安排与国家复审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复审,并确保本项目工程结算(最终)审计的成果与国家复审单位复审的金额基本一致。
2.5.投标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审计规范的前提下为招标人争取合法权益,提高利润率。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一)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或 (略) 的合格分包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10时前(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登录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电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电商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账号:1200 1785 6000 5250 1895;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 (略) 招采中心
日 期:2023年7月20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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