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由 (略) 承建,现对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分包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编号:*-江西-FBZB024 |
2 2.1 2.2 2.3 2.4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规模:总占地80亩,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宿舍、食堂、运动场、科技馆、报告厅、行政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5.5万平方米,其中包含60个教学班级以及对应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20日; 计划总工期:205日历天。 具体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 |
3 3.1 3.2 | 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中国一冶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内容: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人防门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做法以盖章后的施工蓝图为准。 |
4 | 承包方式: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分包人于每月25日向承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审批单,月进度支付证书必须由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生效,支付比例为按节点支付合格工程量计量款。 (2)承包人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对应节点的工程进度款后,按以下节点向分包人支付。当工程完成3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10%;当工程完成5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当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小于合同工程量时原则上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当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时原则上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70%;经有关部门结算终审后,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质保验收合格并决算终审后按实结清,不计利息。 (3)分包人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所需财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工程款(含进度款)总量的50%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分包人在申请当月已确认的进度款前应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拒绝签订承包人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 |
6 |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的2%。 |
7 7.1 7.2 7.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8 8.1 8.2 8.3 8.4 8.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9 9.1 9.2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50000元 (略) 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略) ;中国建行银行任家路支行;*00980,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
10 | 下发中标通知书及洽谈合同时间: (1)中标通知书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洽谈合同时间(如需)另行通知 |
11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 |
注:
1.1踏勘现场
1.1.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由 (略) 承建,现对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分包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编号:*-江西-FBZB024 |
2 2.1 2.2 2.3 2.4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规模:总占地80亩,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宿舍、食堂、运动场、科技馆、报告厅、行政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5.5万平方米,其中包含60个教学班级以及对应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安全文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2月20日; 计划总工期:205日历天。 具体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 |
3 3.1 3.2 | 招标范围及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中国一冶宜春市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内容: (略) 金湖学校建设项目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人防门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做法以盖章后的施工蓝图为准。 |
4 | 承包方式: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并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1)分包人于每月25日向承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审批单,月进度支付证书必须由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生效,支付比例为按节点支付合格工程量计量款。 (2)承包人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对应节点的工程进度款后,按以下节点向分包人支付。当工程完成3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10%;当工程完成5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当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时,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小于合同工程量时原则上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当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时原则上可付至实际完成金额的70%;经有关部门结算终审后,经承包人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质保验收合格并决算终审后按实结清,不计利息。 (3)分包人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所需财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工程款(含进度款)总量的50%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分包人在申请当月已确认的进度款前应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拒绝签订承包人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 |
6 |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的2%。 |
7 7.1 7.2 7.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8 8.1 8.2 8.3 8.4 8.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3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9 9.1 9.2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50000元 (略) 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 (略) ;中国建行银行任家路支行;*00980,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 |
10 | 下发中标通知书及洽谈合同时间: (1)中标通知书以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洽谈合同时间(如需)另行通知 |
11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 |
注:
1.1踏勘现场
1.1.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转账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说明,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及转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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