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公开招标公告
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公开招标公告
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WH26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含税,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 | 十楼会议室年久失修,会务设备设施老化,影响会务及职工培训质量。内容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门窗;水电空调;消防;音视频;拆除及清运等 。 | 90 | *.42 | 1 |
说明:该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管理费用、物资材料、辅助和配套设施、税金等。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2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本项目所涉及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业务工作量,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签订合同。
1.7服务地点: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质量合格;音视频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复印件);且是投标人正式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1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 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略)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湖北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编:*
联系人:赵经理、杨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后勤服务办公室
地址: (略) 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WH26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含税,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红安卷烟厂十楼会议室维修及设备更新 | 十楼会议室年久失修,会务设备设施老化,影响会务及职工培训质量。内容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门窗;水电空调;消防;音视频;拆除及清运等 。 | 90 | *.42 | 1 |
说明:该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管理费用、物资材料、辅助和配套设施、税金等。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2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 本项目所涉及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业务工作量,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签订合同。
1.7服务地点: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质量合格;音视频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复印件);且是投标人正式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1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2023年 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略)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 (略) 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湖北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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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经理、杨经理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后勤服务办公室
地址: (略) 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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