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容城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容城县奥威路与罗萨大街交叉口西80米。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供雄安新区政务中心作行政办公和对外服务使用。本项目改造后建筑面积6900.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53.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87平方米。主楼改造后建筑面积6253.91平方米,配楼改造后建筑面积299.82平方米。主楼一楼、二楼改造为政务服务大厅,南侧配楼一层24h自助服务区,二层为会议室,改造后建筑面积3349.64平方米;三楼改造为办公区,改造后建筑面积1530.45平方米;四楼改造为综合办公区,按照功能需求设置员工餐厅、报告厅、员工减压室等,改造后建筑面积12530.45平方米;顶层水箱间和机房,改造后建筑面积143.19平方米。
2.3比选范围:
2.3.1比选内容: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
2.3.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签订后6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大厅( (略) 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有系统对接调试、项目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具备验收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总投资:约175万元。
3.资格要求
3.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以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智能化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7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领取
4.1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00秒至 2023年7月24日17时00分00秒;
4.2地点:瑞和安惠 (略) (略)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5-301);
4.3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一套至瑞和安惠 (略)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比选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00秒,比选申请人应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5-2-2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瑞和安惠 (略) 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容城 (略) (略)
地 址: (略) 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118号506室
邮 编:*
联系人:孙阳
电 话:*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 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雄安分公司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5-301
邮 编:*
联 系 人:李炫、李阳、刘玉星、庞家华
电 话:0312-*、*
传 真:/
电子邮件:*@*63.com
2023年7月17日
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容城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容城县奥威路与罗萨大街交叉口西80米。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供雄安新区政务中心作行政办公和对外服务使用。本项目改造后建筑面积6900.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53.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87平方米。主楼改造后建筑面积6253.91平方米,配楼改造后建筑面积299.82平方米。主楼一楼、二楼改造为政务服务大厅,南侧配楼一层24h自助服务区,二层为会议室,改造后建筑面积3349.64平方米;三楼改造为办公区,改造后建筑面积1530.45平方米;四楼改造为综合办公区,按照功能需求设置员工餐厅、报告厅、员工减压室等,改造后建筑面积12530.45平方米;顶层水箱间和机房,改造后建筑面积143.19平方米。
2.3比选范围:
2.3.1比选内容:雄安新区政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项目政务智能化设备采购。
2.3.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合同签订后6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大厅( (略) 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有系统对接调试、项目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并具备验收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总投资:约175万元。
3.资格要求
3.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以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智能化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7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领取
4.1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00秒至 2023年7月24日17时00分00秒;
4.2地点:瑞和安惠 (略) (略)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5-301);
4.3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一套至瑞和安惠 (略)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比选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比选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00秒,比选申请人应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5-2-2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瑞和安惠 (略) 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容城 (略) (略)
地 址: (略) 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118号506室
邮 编:*
联系人:孙阳
电 话:*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 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雄安分公司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5-301
邮 编:*
联 系 人:李炫、李阳、刘玉星、庞家华
电 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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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63.com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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