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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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CDCY-2023-156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市本级

公告日期

2023-08-03

采 购 人

峨 (略)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42.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 (略)

项目包数

1

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支付报名费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略) 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14 09:10:00

开标时间

2023-08-14 09:10:00

开标地点

(略) 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供应商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名山南路639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1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3-*

备注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CDCY-2023-156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市本级

公告日期

2023-08-03

采 购 人

峨 (略)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42.3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 (略)

项目包数

1

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峨眉山旅游景区金顶片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支付报名费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略) 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14 09:10:00

开标时间

2023-08-14 09:10:00

开标地点

(略) 中区柏杨中路230号14楼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供应商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凭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名山南路639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2385号的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1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3-*

备注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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