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五建公司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标识标牌采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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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五建公司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标识标牌采购招

招标编号:ZJJZ-TLXM-AQPCG-2023-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宁夏公路管理中(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标识标牌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为普通国道改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 (略) 、 (略) 海原县,起 (略) 头营镇胡大堡村,路线沿原G344旧路布设,沿途经过三营镇、三河镇、七营镇及李旺镇,终点位于海原县李旺镇红圈村,全长54.116Km。本标段为第二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977+000-K1993+500,全长16.5Km,主要工程为路面改造,桥涵结构物改造,合同额*元,总工期732天。
2.2 招标范围: 安全标识标牌(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业绩为近三年的良好供货业绩,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 (略) 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4日 8 时至 2023 年 8 月 10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0 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删减,若无删除此条款)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05956
行 号:*
4.2.1 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 *@*26.com 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附表1
招标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包件号/备注
1
引导牌
1500*2000
35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1日(具体时间段以工地实际需要为准)
(略) 海原县三河镇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施工现场
2
A型引导牌
2000*2500
30
3
危险源告知牌
1200*800
40
4
减速牌(反光)
1200*800
120
5
左右导向牌
30
6
车道减少标志牌
35
7
禁止超车标志牌
35
8
交通管制牌
20
9
限速40牌
直径800
20
10
限速60牌
直径800
20
11
解除限速牌
6
12
消防指示牌
600*800
40
13
临时用电牌
600*800
30
14
涵洞警示牌
600*800
10
15
移动限高架
11.5米*4.8米
4
16
安全宣传粘纸
300*400
33
合计
50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海原县三河镇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曹静、 俱伟涛
电 话:* *
电子邮件:*@*26.com *@*q.com
网 址: http://**
2023 年8月 4日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铅标志牌
安全宣传粘纸 300*400
33
2
车道指示标志 单向
引导牌 1500*2000
35
3
车道指示标志 双向
A型引导牌 2000*2500
30
4
有源诱导标志
减速牌(反光)
120
5
警告标志牌
危险源告知牌 1200*800
40
6
禁令标志牌
禁止超车标志
35
7
指示标志牌
左右导向牌
30
8
指路标志牌
车道减少标志牌
35
9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牌
交通管制牌
20
10
旅游区标志牌
限速40牌(直径800mm)
20
11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
限速60牌(直径800mm)
20
12
辅助标志牌
解除限速牌
6
13
单柱式支柱
消防指示牌 600*800
40
14
双柱式支柱
临时用电牌 600*800
30
15
公路界碑
涵洞警示牌 600*800
10
16
百米牌
移动限高架 11.5m*4.8m
4
,宁夏
招标编号:ZJJZ-TLXM-AQPCG-2023-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宁夏公路管理中(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标识标牌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为普通国道改扩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 (略) 、 (略) 海原县,起 (略) 头营镇胡大堡村,路线沿原G344旧路布设,沿途经过三营镇、三河镇、七营镇及李旺镇,终点位于海原县李旺镇红圈村,全长54.116Km。本标段为第二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977+000-K1993+500,全长16.5Km,主要工程为路面改造,桥涵结构物改造,合同额*元,总工期732天。
2.2 招标范围: 安全标识标牌(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业绩为近三年的良好供货业绩,新成立公司不做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 (略) 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4日 8 时至 2023 年 8 月 10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0 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删减,若无删除此条款)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05956
行 号:*
4.2.1 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 *@*26.com 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附表1
招标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包件号/备注
1
引导牌
1500*2000
35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1日(具体时间段以工地实际需要为准)
(略) 海原县三河镇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施工现场
2
A型引导牌
2000*2500
30
3
危险源告知牌
1200*800
40
4
减速牌(反光)
1200*800
120
5
左右导向牌
30
6
车道减少标志牌
35
7
禁止超车标志牌
35
8
交通管制牌
20
9
限速40牌
直径800
20
10
限速60牌
直径800
20
11
解除限速牌
6
12
消防指示牌
600*800
40
13
临时用电牌
600*800
30
14
涵洞警示牌
600*800
10
15
移动限高架
11.5米*4.8米
4
16
安全宣传粘纸
300*400
33
合计
50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宁夏回族 (略) 海原县三河镇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公路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曹静、 俱伟涛
电 话:* *
电子邮件:*@*26.com *@*q.com
网 址: http://**
2023 年8月 4日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铅标志牌
安全宣传粘纸 300*400
33
2
车道指示标志 单向
引导牌 1500*2000
35
3
车道指示标志 双向
A型引导牌 2000*2500
30
4
有源诱导标志
减速牌(反光)
120
5
警告标志牌
危险源告知牌 1200*800
40
6
禁令标志牌
禁止超车标志
35
7
指示标志牌
左右导向牌
30
8
指路标志牌
车道减少标志牌
35
9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牌
交通管制牌
20
10
旅游区标志牌
限速40牌(直径800mm)
20
11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
限速60牌(直径800mm)
20
12
辅助标志牌
解除限速牌
6
13
单柱式支柱
消防指示牌 600*800
40
14
双柱式支柱
临时用电牌 600*800
30
15
公路界碑
涵洞警示牌 600*800
10
16
百米牌
移动限高架 11.5m*4.8m
4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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