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建安施工招标公告
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建安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建安施工
项目编号:ZC-GYSJ-2023-0019
招标人: (略) 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工 (略) 关于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安施工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预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
2.2 建设单位
(略) 环保集团北仑 (略)
2.3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宁钢五丰塘固废园区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配套建安施工(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以下内容。除明确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本文件及其附件没有提到,但为了本工程生产工艺顺畅、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安全和检修设施、环境保护等必须的工作,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1)在宁钢五丰塘固废园区现有厂房内新建一个封闭焚烧后废铁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堆放原料)及低配室、值班室等。
2)新建焚烧后废铁预处理系统一套,含破碎生产线一条、造球机一套、布袋除尘器一套、VOCs处理装置一套等。
3)整体生产场地及污泥项目场地进行防渗地面处理。
4)系统配套土建基础、附属电气、仪表安装(含*供设备安装)。
5)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或环保集团范围内有相关业绩的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
4.1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4.2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招标人预估总价,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暂定价款的20%。招标人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当工程价款(含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下同)拨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50%时,招标人开始抵扣预付款,当工程价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75%时,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
5.2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
1 | 现场施工 | 按批复形象进度核定工程款的75% |
2 | 工程实物交接完成 | 付到合同暂定价的75% |
3 |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完成 | 付到结算价的90% |
4 | 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 | 付结算价的10% |
合计 | 100% |
5.3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5.4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
5.5工期考核:计划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方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项目无负荷调试完成、实物移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推迟1天考核1000元。
5.6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投标人在项目竣工验收(指业主审核合格时间)后的 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并归档到业主档案室;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归档,每延迟1天(日历天数)予以考核1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14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略) (略) 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王女士,*。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3年8月7日
项目名称: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建安施工
项目编号:ZC-GYSJ-2023-0019
招标人: (略) 工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工 (略) 关于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安施工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预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
2.2 建设单位
(略) 环保集团北仑 (略)
2.3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宁钢五丰塘固废园区
2.4 招标范围(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利用钢铁冶炼炉窑协同资源化利用焚烧后废铁项目配套建安施工(相关参数以施工图为准,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以下内容。除明确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本文件及其附件没有提到,但为了本工程生产工艺顺畅、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安全和检修设施、环境保护等必须的工作,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1)在宁钢五丰塘固废园区现有厂房内新建一个封闭焚烧后废铁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堆放原料)及低配室、值班室等。
2)新建焚烧后废铁预处理系统一套,含破碎生产线一条、造球机一套、布袋除尘器一套、VOCs处理装置一套等。
3)整体生产场地及污泥项目场地进行防渗地面处理。
4)系统配套土建基础、附属电气、仪表安装(含*供设备安装)。
5)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向业主移交的相关开工资料办理及竣工资料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在宁钢或环保集团范围内有相关业绩的施工单位;
3.3 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
4.1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4.2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招标人预估总价,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
5、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5.1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暂定价款的20%。招标人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一次拨付。当工程价款(含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下同)拨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50%时,招标人开始抵扣预付款,当工程价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75%时,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
5.2进度款支付详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
1 | 现场施工 | 按批复形象进度核定工程款的75% |
2 | 工程实物交接完成 | 付到合同暂定价的75% |
3 | 功能考核合格及工程结算(包括奖惩处罚金额)完成 | 付到结算价的90% |
4 | 质保期满(质量保修金)且无质量问题 | 付结算价的10% |
合计 | 100% |
5.3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最长6个月)或电汇。采购方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上述款项。
5.4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为1年。
5.5工期考核:计划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方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项目无负荷调试完成、实物移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推迟1天考核1000元。
5.6竣工资料归档考核:投标人在项目竣工验收(指业主审核合格时间)后的 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并归档到业主档案室;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归档,每延迟1天(日历天数)予以考核1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14 日上午9 时 30 分,以收到标书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略) (略) 拱墅区半山街道崇光路8幢旁,王女士,*。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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