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投资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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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位于荆州境内,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以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审查。 (略) 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 (略) 人民政府,实施 (略) 交通运输局,招标 (略) 湘咨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荆州绕城 (略) 纪南镇草安村,主线顺接现状G55二广高速向西南前行,设草安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相接;向西南至江店村,设纪南互通接武王大道、G318;于朱集村设纪南服务区,在G318的北侧经八岭山镇王场村,在童桥村与G50汉宜高速相交,设荆州西枢纽互通;在黄家台下穿沪蓉铁路;于土龙冲设高新互通接规划高沙路、G318及高新区农产品加工园;路线继续向西,跨G318至蔡家台,设复兴互通接复兴大道,沿规划荆岳高铁西侧向南,在李埠设李埠互通接沿江大道,于蒋家塆跨荆江大堤;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跨越长江。跨越长江后, (略) 镇谢家垸,于 (略) 互通接荆松一级公路;路 (略) 村跨S322,在 (略) 停车区;于合兴村跨虎渡河至公安县埠河镇水月村;在群合村与现状G55二广高速相接,设群英枢纽互通,向南拓宽改建G55二广高速公路至夹竹园镇杨家湖村,与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主线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44.8km,全线设桥梁37502.5m/28座(无特殊结构特大桥),其中特大桥32814.5m/14座、大桥4009m/7座,中桥679m/7座,桥梁比例83.752%,涵洞30道;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服务型互通5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本项目全线拟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双向6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当地路网功能,推进城区建设,充分发挥本项目对沿线经济的带动作用,本项目设李埠互通连接线约3.4km,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G207接线工程约8.9km,均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2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440日历天。
其他: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投资人(采用BOT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 (略) 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 (略) ,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EGJZTZ-1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投资人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2)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7 名,且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 (略) 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 (略) 股本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 (略) 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略) 湘咨工程 (略)
地址:
(略) 荆南路12号
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号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
薛飞、邓鋆、袁军、陈威、李鹏
电话:
0714-*
电话:
027-*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
*
2023年08月0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法人资格要求

EGJZ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EGJZTZ-1

1、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20.2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48.0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10%,即12.0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40%,即4.808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2022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EGJZTZ-1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20.2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不大于净资产的50%。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EGJZTZ-1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EGJZ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独立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 (略) 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3、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度(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最低资格条件

路基工程施

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路面工程施

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截屏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7、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2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施工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施工承包人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新建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注:1、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分别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略) 高速公路投资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略) 高速公路投资项目情况说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点偏差:(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具体分工;(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3)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 (略) 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 (略) 股本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0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20.2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48.0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10%,即12.0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40%,即4.808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2022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6)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7)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120.2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不大于净资产的50%。

(3)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的。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全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独立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3)财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以上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度(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15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如有)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路基工程施工单位: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路面工程施工单位: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16

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如有)

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2)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7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被冻结的。

18

利益冲突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9

收费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0

建设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资金来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2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23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24

运营养护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2,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的规定。

25

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 (略) 行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

26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的规定。

27

安全生产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28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9

项目资本金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0

资金筹集方案

无资金筹集方案

31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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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位于荆州境内,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以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审查。 (略) 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 (略) 人民政府,实施 (略) 交通运输局,招标 (略) 湘咨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二广高速荆州绕城 (略) 纪南镇草安村,主线顺接现状G55二广高速向西南前行,设草安枢纽互通与二广高速相接;向西南至江店村,设纪南互通接武王大道、G318;于朱集村设纪南服务区,在G318的北侧经八岭山镇王场村,在童桥村与G50汉宜高速相交,设荆州西枢纽互通;在黄家台下穿沪蓉铁路;于土龙冲设高新互通接规划高沙路、G318及高新区农产品加工园;路线继续向西,跨G318至蔡家台,设复兴互通接复兴大道,沿规划荆岳高铁西侧向南,在李埠设李埠互通接沿江大道,于蒋家塆跨荆江大堤;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跨越长江。跨越长江后, (略) 镇谢家垸,于 (略) 互通接荆松一级公路;路 (略) 村跨S322,在 (略) 停车区;于合兴村跨虎渡河至公安县埠河镇水月村;在群合村与现状G55二广高速相接,设群英枢纽互通,向南拓宽改建G55二广高速公路至夹竹园镇杨家湖村,与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主线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44.8km,全线设桥梁37502.5m/28座(无特殊结构特大桥),其中特大桥32814.5m/14座、大桥4009m/7座,中桥679m/7座,桥梁比例83.752%,涵洞30道;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服务型互通5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本项目全线拟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双向6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当地路网功能,推进城区建设,充分发挥本项目对沿线经济的带动作用,本项目设李埠互通连接线约3.4km,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G207接线工程约8.9km,均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2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440日历天。
其他: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投资人(采用BOT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 (略) 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 (略) ,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EGJZTZ-1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投资人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2)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7 名,且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 (略) 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 (略) 股本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 (略) 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略) 湘咨工程 (略)
地址:
(略) 荆南路12号
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号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人:
薛飞、邓鋆、袁军、陈威、李鹏
电话:
0714-*
电话:
027-*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
*
2023年08月0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法人资格要求

EGJZ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EGJZTZ-1

1、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20.2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48.0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10%,即12.0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40%,即4.808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2022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EGJZTZ-1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20.2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不大于净资产的50%。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EGJZTZ-1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EGJZ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独立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 (略) 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3、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度(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最低资格条件

路基工程施

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路面工程施

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截屏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7、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2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GJZ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施工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施工承包人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新建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注:1、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分别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略) 高速公路投资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略) 高速公路投资项目情况说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点偏差:(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具体分工;(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3)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 (略) 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 (略) 股本总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0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20.2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48.0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10%,即12.0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应不低于12.02亿元的40%,即4.808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2022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6)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7)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120.2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不大于净资产的50%。

(3)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的。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或D级,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C级或D级的,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全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独立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提供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3)财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以上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度(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15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如有)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路基工程施工单位: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路面工程施工单位: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16

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如有)

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2)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7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被冻结的。

18

利益冲突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9

收费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0

建设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资金来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2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23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24

运营养护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2,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的规定。

25

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 (略) 行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

26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的规定。

27

安全生产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28

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9

项目资本金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0

资金筹集方案

无资金筹集方案

31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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