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JZX-2023-采字050
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询价 保证金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 | 详见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一批 | *元 | 18960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成。具体详询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2)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询价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62;开户名: (略) 城建 (略) 】,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购买询价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 (略) 邮箱(*@*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游坊溪11号
联系方式:周颖/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建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卓玉春/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3-*
附件:项目概况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JZX-2023-采字050
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询价 保证金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略) 中心城区中央厨房零星设备 | 详见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一批 | *元 | 18960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成。具体详询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2)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询价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 (略) 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62;开户名: (略) 城建 (略) 】,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购买询价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 (略) 邮箱(*@*63.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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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建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游坊溪11号
联系方式:周颖/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城建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卓玉春/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3-*
附件: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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