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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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7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 (略) 、市共同筹集(资本金以外部分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 (略) S356沿江公路,终点止于G15 沈海高速与沪通大桥北接线交叉设置的新联枢纽,路线全长约 65.4km。全线共设置海门东枢纽、南通新机场互通、二*互通、金沙互通、骑岸枢纽、石港互通、新联枢纽等7处互通式立交,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米。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TXGS-JDJL标段。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全线范围内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收费广场及互通照明系统、供配电(不含变电所的土建、装修、设备基础电缆沟及其预埋件、变电站照明、进出变电所的高压电缆在房建区至路边电力井之间的预埋电力管、电力井 )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整个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约37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未年满60周岁。

(2)业绩条件:

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正职负责人。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3月~8月或2023年2月~7月或2023年1月~6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 (略)

联系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28 号天宝大厦20 层

联系人:白郑峰

电话:*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025-*

联系人:陈兆虎、徐蕾、孙宁

邮箱:*@*cec.cn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7日

,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7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 (略) 、市共同筹集(资本金以外部分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 (略) S356沿江公路,终点止于G15 沈海高速与沪通大桥北接线交叉设置的新联枢纽,路线全长约 65.4km。全线共设置海门东枢纽、南通新机场互通、二*互通、金沙互通、骑岸枢纽、石港互通、新联枢纽等7处互通式立交,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全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米。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TXGS-JDJL标段。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全线范围内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收费广场及互通照明系统、供配电(不含变电所的土建、装修、设备基础电缆沟及其预埋件、变电站照明、进出变电所的高压电缆在房建区至路边电力井之间的预埋电力管、电力井 )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整个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约37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未年满60周岁。

(2)业绩条件:

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正职负责人。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3月~8月或2023年2月~7月或2023年1月~6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 (略)

联系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28 号天宝大厦20 层

联系人:白郑峰

电话:*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025-*

联系人:陈兆虎、徐蕾、孙宁

邮箱:*@*cec.cn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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