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采购公告
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GC*/XGNG*(SG)< :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我公司 (略) (略) 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
2.2建设地点:宝马山林场;
2.3建设内容:新建宝马山晒场5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78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开工,2023年10月15日竣工,总工期4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9:00至2023年08月11日16: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但未在规定下载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20000.00);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7日09时30分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且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67-*
代理机构:黑龙江新概念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融汇路242号(C15号楼2号商服)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63.com
项目编号:0222GC*/XGNG*(SG)< :namespace prefix = "o" />
1.招标条件
我公司 (略) (略) 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马山晒场;
2.2建设地点:宝马山林场;
2.3建设内容:新建宝马山晒场5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78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开工,2023年10月15日竣工,总工期4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9:00至2023年08月11日16: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但未在规定下载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20000.00);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7日09时30分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且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67-*
代理机构:黑龙江新概念 (略)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融汇路242号(C15号楼2号商服)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45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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