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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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HW*
1.3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元(此预算含税费、运费、卸车搬运费用、转运费用及调试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及相关参数 |
1 | 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 | kg | 1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2.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日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 保 期:全部货物现场交货验收之日起两年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须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商、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函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所供产品主要性能参数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须承诺在每批次阴离子聚*烯酰胺到货后,对产品进行质量把控,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指标为相对分子量、固含量、阴离子度、溶解时间)且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成交金额内;检测结果须达到聚*烯酰胺国家标准要求(GB/T 17514-2017 )且满足采购需求列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须提供所供产品为全新原装正品的承诺书、供货保障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6)须承诺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须48小时内上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7)须承诺将采购人剩余使用过的包装袋进行合法回收且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成交金额内(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8)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9)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保函担保,意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按采购公告规定予以缴纳。
5.1现金保证金形式
5.1.1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元(大写:*仟元整)
5.1.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前
5.1.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5.2保函担保形式
5.2.1保函手续费:50元/单(保函担保形式,缴纳保函手续费金额即可,无需缴纳保证金)
5.2.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7000元(大写:*仟元整)
5.2.3保函手续费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前
5.2.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请意向供应商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竞价环节。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 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
6.2 证明材料递交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
6.4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
6.4.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4.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
6.4.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6.5 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 减价幅度:500元
9.3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8月10日14:00至2023年8月10日15:00
9.4 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
地 址: (略) 香坊区兴凯路1号
联 系 人:房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庄女士、鲍先生
电 话:0451-*、*
供应商操作流程.docx< :namespace prefix = "o" />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HW*
1.3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元(此预算含税费、运费、卸车搬运费用、转运费用及调试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及相关参数 |
1 | 阴离子聚*烯酰胺絮凝剂 | kg | 1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2.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日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 保 期:全部货物现场交货验收之日起两年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须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商、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函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所供产品主要性能参数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须承诺在每批次阴离子聚*烯酰胺到货后,对产品进行质量把控,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指标为相对分子量、固含量、阴离子度、溶解时间)且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成交金额内;检测结果须达到聚*烯酰胺国家标准要求(GB/T 17514-2017 )且满足采购需求列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须提供所供产品为全新原装正品的承诺书、供货保障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6)须承诺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须48小时内上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7)须承诺将采购人剩余使用过的包装袋进行合法回收且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成交金额内(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8)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9)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保函担保,意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按采购公告规定予以缴纳。
5.1现金保证金形式
5.1.1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元(大写:*仟元整)
5.1.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前
5.1.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5.2保函担保形式
5.2.1保函手续费:50元/单(保函担保形式,缴纳保函手续费金额即可,无需缴纳保证金)
5.2.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7000元(大写:*仟元整)
5.2.3保函手续费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前
5.2.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请意向供应商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竞价环节。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 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
6.2 证明材料递交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
6.4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
6.4.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4.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
6.4.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6.5 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 减价幅度:500元
9.3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8月10日14:00至2023年8月10日15:00
9.4 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 (略) 联合净水厂
地 址: (略) 香坊区兴凯路1号
联 系 人: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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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庄女士、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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