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关于2023年静海区县道养护工程-毕杨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磋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关于2023年静海区县道养护工程-毕杨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磋
本招标项目2023年(静海区)县道养护工程-毕杨路修复养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招标人为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修复养护工程范围为毕杨路K0+000-K2+880,路线全长2.880km,为预防性修护。
2.2 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主要内容:本次养护维持现状道路平面线形与原路保持一致,纵断面基本维持道路现状,根据病害程度对局部位置采用基层挖补,面层铣刨重铺并恢复路面交通标线,在车流量大无信号灯危险路段增设单柱式太阳能爆闪灯。
招标控制价为206.20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3.2.1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3.2.2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3.2.1、3.2.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3 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
3.6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1名,须具备:
3.7.1 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7.2 项目总工须具备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8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10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对供应商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若为机关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户备案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磋商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磋商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地 址: | (略) 静海区静文立交北侧 | 地 址: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
邮政编码: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张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26.com |
2023年8月14日
本招标项目2023年(静海区)县道养护工程-毕杨路修复养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招标人为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修复养护工程范围为毕杨路K0+000-K2+880,路线全长2.880km,为预防性修护。
2.2 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主要内容:本次养护维持现状道路平面线形与原路保持一致,纵断面基本维持道路现状,根据病害程度对局部位置采用基层挖补,面层铣刨重铺并恢复路面交通标线,在车流量大无信号灯危险路段增设单柱式太阳能爆闪灯。
招标控制价为206.20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3.2.1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3.2.2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3.2.1、3.2.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3 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在有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京冀企业资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 (略) 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
3.6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或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1名,须具备:
3.7.1 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7.2 项目总工须具备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3.8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10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对供应商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持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若为机关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户备案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磋商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磋商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友诚达建设 (略) |
地 址: | (略) 静海区静文立交北侧 | 地 址: | (略) 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
邮政编码: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张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26.com |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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