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
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CZB*
项目名称: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72,728.6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松林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4,000.00 | 723,650.36 |
1-2 | 公路工程施工 | 大河镇2022年村道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田坪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4,000.00 | 1,649,078.2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或近半年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至 (略) 进行线下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 (略) 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
6、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1、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西路御公馆6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略)
2023年08月14日
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CZB*
项目名称: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72,728.6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松林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4,000.00 | 723,650.36 |
1-2 | 公路工程施工 | 大河镇2022年村道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田坪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4,000.00 | 1,649,078.2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河镇2022年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完善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及审计机构相关资质证件)或近半年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五、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至 (略) 进行线下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 (略) 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
6、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1、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育才西路御公馆6号楼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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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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