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1 | 饮用纯净水 | 18.9L | 桶 | 7500 | 用于公司员工生活饮用水 | 产品需满足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标准。 | 桶装饮用水询价函*.doc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二、报价要求
交货地址 | 新疆昌吉州准东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区奇井路7号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税率3%(如有税务政策,可按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税率政策执行)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普票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不允许 | |
对供应商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90天内价格有效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本次桶装水采购供货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7月(1年)。 |
3 | 付款方式 | (1)根据每批次实际订单数量结算,卖方按每批次订单经双方确认交验合格的实际送货手续开具增值税发票。 (2)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全额货款。 |
4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自行报价,经评审后的投标价如若成交即为合同价(固定单价合同),包含本项目的货款、储存费、卸货费、包装费、生产及运输(运送到买方仓库)中发生的各项应有的服务费用、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发生的项目及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 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资格审查合格低价中标原则。遇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由评委评审决定最终成交单位。 3.投标人应依据询价函要求进行报价。 4. ★本项目采购预算费用6万元(8元/桶),若资格评审后合格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本次询比价采购做失败处理。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标准核准价格: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6. 投标如有商务或技术偏差应主动书面提出并加盖公章。 7. 付款方式: (1)根据每批次实际订单数量结算,卖方按每批次订单经双方确认交验合格的实际送货手续开具增值税发票。 (2)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全额货款。 8.报价单及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方式:平台提交。 报价单、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16:30时前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逾期不予受理。均为pdf格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报价单每页均需盖章)。 |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099-555;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潞安 (略)
地址:
联系人:张衡(新疆)
联系方式:*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1 | 饮用纯净水 | 18.9L | 桶 | 7500.00 | 产品需满足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标准。 |
一、采购物资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1 | 饮用纯净水 | 18.9L | 桶 | 7500 | 用于公司员工生活饮用水 | 产品需满足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标准。 | 桶装饮用水询价函*.doc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二、报价要求
交货地址 | 新疆昌吉州准东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区奇井路7号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税率3%(如有税务政策,可按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税率政策执行)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普票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不允许 | |
对供应商要求 | 报价有效期 | 90天内价格有效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优质采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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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本次桶装水采购供货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7月(1年)。 |
3 | 付款方式 | (1)根据每批次实际订单数量结算,卖方按每批次订单经双方确认交验合格的实际送货手续开具增值税发票。 (2)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全额货款。 |
4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补充说明 | 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自行报价,经评审后的投标价如若成交即为合同价(固定单价合同),包含本项目的货款、储存费、卸货费、包装费、生产及运输(运送到买方仓库)中发生的各项应有的服务费用、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发生的项目及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 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资格审查合格低价中标原则。遇有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由评委评审决定最终成交单位。 3.投标人应依据询价函要求进行报价。 4. ★本项目采购预算费用6万元(8元/桶),若资格评审后合格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本次询比价采购做失败处理。 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标准核准价格: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6. 投标如有商务或技术偏差应主动书面提出并加盖公章。 7. 付款方式: (1)根据每批次实际订单数量结算,卖方按每批次订单经双方确认交验合格的实际送货手续开具增值税发票。 (2)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全额货款。 8.报价单及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方式:平台提交。 报价单、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16:30时前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逾期不予受理。均为pdf格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报价单每页均需盖章)。 |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0099-555;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潞安 (略)
地址:
联系人:张衡(新疆)
联系方式:*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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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饮用纯净水 | 18.9L | 桶 | 7500.00 | 产品需满足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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