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超市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综合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HJLZZJ-F1001/JD2023-GD-095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组1 | 超市综合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遂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
包组2 | 超市综合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遂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
说明:本项目共有2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各包约70万元/年,具体根据实际营业额为准;
3.本项目每个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③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提供承诺)。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指定专人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③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提供承诺)。
(四)文件获取地址: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踏勘地点: (略) 遂溪县 。
(三)联系人:李先生。
(四)联系电话:* 。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不组织。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联系人:黄嘉玉、哈搏、徐杰
电 话:*(黄)、*(哈)、*(徐)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傅先生
办公电话:0759-*
移动电话:*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综合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HJLZZJ-F1001/JD2023-GD-095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包组1 | 超市综合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遂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
包组2 | 超市综合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遂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
说明:本项目共有2个包组,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各包约70万元/年,具体根据实际营业额为准;
3.本项目每个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③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提供承诺)。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指定专人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③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提供承诺)。
(四)文件获取地址: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乐山路银隆广场11楼(B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踏勘地点: (略) 遂溪县 。
(三)联系人:李先生。
(四)联系电话:* 。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不组织。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总部)
联系人:黄嘉玉、哈搏、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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