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债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询价项目
1户债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询价项目
1户债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询价项目< :namespace prefix = "o" /> |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1户债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 |
项目编号 | 24FW*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户债权,债权本金1700万元,利息2089.99万元(基准日2023年4月27日),本债权对应抵押物位湘西地区。 2、服务要求:据实评估本项目债权资产价值并出具债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证书; 2、入选湖南财信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报名时间 | 2023年8月17日9:00至2023年8月21日17: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审查资料及纸质审查资料各一份(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审查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扫描件审查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chasing.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相关的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入选湖南财信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提供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备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湖南联交所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湖南联交所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湖南联交所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湖南联交所提供的报价情况及供应商提交的审查资料,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至2023年8月22日10:00; (2)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保证金账户见(3);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0000元 (5)审查资料符合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网上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500元; 3.退还: (1)报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完项目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采购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保证金在扣除全部服务费后作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未中标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的; (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 (略) 联 (略) 支付)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退还保证金。 |
货款结算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采购标的交付;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将本次采购项目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转账操作)。 |
发布媒体 | 1、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 2、易交易(http://**),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财信资产管理(湘西)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单位: (略) 联 (略)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3A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邮 箱:*@*nchasing.com 联系电话:0731-*,*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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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项目名称 | 1户债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 |
项目编号 | 24FW*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户债权,债权本金1700万元,利息2089.99万元(基准日2023年4月27日),本债权对应抵押物位湘西地区。 2、服务要求:据实评估本项目债权资产价值并出具债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证书; 2、入选湖南财信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报名时间 | 2023年8月17日9:00至2023年8月21日17: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审查资料及纸质审查资料各一份(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审查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扫描件审查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chasing.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相关的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入选湖南财信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提供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备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湖南联交所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湖南联交所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湖南联交所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湖南联交所提供的报价情况及供应商提交的审查资料,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至2023年8月22日10:00; (2)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保证金账户见(3);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0000元 (5)审查资料符合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网上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500元; 3.退还: (1)报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完项目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采购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保证金在扣除全部服务费后作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未中标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的; (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 (略) 联 (略) 支付)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退还保证金。 |
货款结算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采购标的交付;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保证金,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将本次采购项目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转账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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