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第三方监测机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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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第三方监测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第三方监测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B2023-044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略)

公告日期

**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8万元/3年(其中:1.地下水自行监测每年3次费用共计4万元;2.土壤自行监测费2万元/次,每年一次;3.三年地下水自行监测费共计12万元,三年土壤自行监测费共计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项目包数

共1包

项目概述

详见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2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机构选聘“黑榜”;7.3近三年因重大执业质量 (略) 国资委通报; 7.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63.COM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原件在开标 (略) (不递交或邮寄,视同报名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日至**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中区杨河街132号(检测公司4楼40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00

开标时间

** 14:30:00

开标地点

(略) 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中区铁门坎2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聂先生联系电话:*

备注

项目名称

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第三方监测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B2023-044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略)

公告日期

**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8万元/3年(其中:1.地下水自行监测每年3次费用共计4万元;2.土壤自行监测费2万元/次,每年一次;3.三年地下水自行监测费共计12万元,三年土壤自行监测费共计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项目包数

共1包

项目概述

详见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6.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2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机构选聘“黑榜”;7.3近三年因重大执业质量 (略) 国资委通报; 7.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中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63.COM邮箱(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原件在开标 (略) (不递交或邮寄,视同报名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日至**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中区杨河街132号(检测公司4楼40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00

开标时间

** 14:30:00

开标地点

(略) 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中区铁门坎2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聂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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