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
项目名称: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编号:2018-*-47-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18-*-47-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9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2: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略) 建筑工务署/ (略) 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略) 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略) 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10 楼101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018-*-47-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9-14 12:00
项目编号:2018-*-47-01-*
项目名称: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
工程地址: (略) 建筑工务署项目
招标部分估价:11743.82177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内/室外)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
项目名称: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编号:2018-*-47-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18-*-47-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9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2: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略) 建筑工务署/ (略) 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略) 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略) 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10 楼1017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2018-*-47-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项目等16个项目电梯供应商批量招标I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9-14 12:00
项目编号:2018-*-47-01-*
项目名称: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
工程地址: (略) 建筑工务署项目
招标部分估价:11743.82177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招标项目提供电梯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内/室外)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井道照明、配合二次精装修、配合智能化及消防联动调试、配合使用单位的提前用梯需求、向政府部门报验、专项验收、移交使用、保修、保养、培训等相关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制造商和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附具体产品范围的型式试验报告; (4)安装资质要求: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子项目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 (5)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的相应资质,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投标:①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②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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