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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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14】392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洛达路北起建设路,南至陇海路,全长2560.72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电力入地及绿化工程等。

2.4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道路交通标线、标志标牌、交通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系统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交通设施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交工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标线、标志标牌、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类别在一份合同中体现不全的,可在多份合同中体现)。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任 (略) 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8日,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7.2投标时所有拟派人员须与后期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传 真:0371-*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

监督单位: (略) 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 (略) 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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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14】392号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达路(建设路-陇海路)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概况:洛达路北起建设路,南至陇海路,全长2560.72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电力入地及绿化工程等。

2.4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道路交通标线、标志标牌、交通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系统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交通设施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交工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标线、标志标牌、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类别在一份合同中体现不全的,可在多份合同中体现)。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任 (略) 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8日,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略) 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7.2投标时所有拟派人员须与后期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传 真:0371-*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

监督单位: (略) 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 (略) 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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