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招标YHH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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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略) 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本项目已经具备投资人招标的条件,招 (略) 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 (略) ,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1)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为新建高速公路工程,路线 (略) 交界处,英山县草盘地镇以北的东界岭村 (略) 和县至襄阳高速天堂寨支线对接,终点在黄梅城区东侧七星村附近接沪渝高速,全长约137.13公里(英山境内70.130公里,蕲春境内38.059公里,黄梅境内28.941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共设置桥梁42010米/85座,隧道25572米/14座,桥隧比例49.28%,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8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8处。项目总投资约204亿元。(2)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路 (略) 黄梅县 (略) 界处界子墩,桩号K678+969.389,沿老路向西改扩建, (略)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以东,桩号K786+020,全长约107公里,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扩建后项目共设置桥梁8671米/81座,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超限检测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项目总投资约137亿元。
其他: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 (略) 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就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略) ,对相应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YHHHTZ-1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2.3其他: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期:1440日历天;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期:144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共计合同估算价30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0名,且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其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黄州区七一路8号
地址:
(略) 硚口区硚口路16 (略) 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人:
胡先生,李先生
电话:
0713-*
电话:
0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2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YHHHTZ-1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2、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41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341亿元)的40%,即13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均不大于净资产的50%。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的计算示例如下: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34.10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13.64亿元。

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

4、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若提供的财务报表证明企业自成立以来历年均为盈利的则视为满足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的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34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合计计算。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YHHHTZ-1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个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投资人业绩均予以认可。投资人业绩可以是投资建设及运营过或投资建设过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1)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2)如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证明内容中须包含项目征地拆迁、融资及开工等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HHH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应部门管理经历、或相应施工管理经历均视为满足要求)。

3、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4、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 (略) 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

最低资格条件

最低信誉要求

YHHHTZ-1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指施工图勘察设计,后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审查条件。


附录7-2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YHHH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勘察设计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线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基路面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路面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线互通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互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交通工程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概预算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桥梁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含特大桥)的桥梁设计负责人经历。

隧道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含1座3000m及以上隧道)的隧道设计负责人业绩。

机电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机电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房建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房建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项目主要人员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上述勘察设计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3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YHHHTZ-1

单位

最低资格条件

最低信誉要求

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路面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特大桥梁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特长隧道工程施工单位

1、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2座单洞3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8、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审查条件。

附录7-4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有)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施工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施工承包人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如有)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0名;

(3)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或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10

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2)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41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341亿元)的40%,即13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均不大于净资产的50%。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的计算示例如下: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34.10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13.64亿元。

(8)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

(9)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若提供的财务报表证明企业自成立以来历年均为盈利的则视为满足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的要求。

(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34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合计计算。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个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投资人业绩均予以认可。投资人业绩可以是投资建设及运营过或投资建设过的业绩。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①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②如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证明内容中须包含项目征地拆迁、融资及开工等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3)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应部门管理经历、或相应施工管理经历均视为满足要求)。

(10)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11)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15

自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部分资格条件(如有)

自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4)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5)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8)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2、自行承担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人员

(1)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经历。

(2)路线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3)路基路面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路面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4)路线互通专业负责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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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暂无


,湖北,黄石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略) 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本项目已经具备投资人招标的条件,招 (略) 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 (略) ,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1)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为新建高速公路工程,路线 (略) 交界处,英山县草盘地镇以北的东界岭村 (略) 和县至襄阳高速天堂寨支线对接,终点在黄梅城区东侧七星村附近接沪渝高速,全长约137.13公里(英山境内70.130公里,蕲春境内38.059公里,黄梅境内28.941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共设置桥梁42010米/85座,隧道25572米/14座,桥隧比例49.28%,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8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8处。项目总投资约204亿元。(2)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路 (略) 黄梅县 (略) 界处界子墩,桩号K678+969.389,沿老路向西改扩建, (略)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以东,桩号K786+020,全长约107公里,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扩建后项目共设置桥梁8671米/81座,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超限检测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项目总投资约137亿元。
其他: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 (略) 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就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略) ,对相应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YHHHTZ-1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2.3其他: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期:1440日历天;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期:144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共计合同估算价30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0名,且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其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黄州区七一路8号
地址:
(略) 硚口区硚口路16 (略) 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人:
胡先生,李先生
电话:
0713-*
电话:
0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2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YHHHTZ-1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2、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41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341亿元)的40%,即13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均不大于净资产的50%。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的计算示例如下: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34.10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13.64亿元。

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

4、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若提供的财务报表证明企业自成立以来历年均为盈利的则视为满足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的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34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合计计算。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YHHHTZ-1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YHHH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个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投资人业绩均予以认可。投资人业绩可以是投资建设及运营过或投资建设过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1)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2)如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证明内容中须包含项目征地拆迁、融资及开工等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HHH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应部门管理经历、或相应施工管理经历均视为满足要求)。

3、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4、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 (略) 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

最低资格条件

最低信誉要求

YHHHTZ-1

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指施工图勘察设计,后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审查条件。


附录7-2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YHHH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勘察设计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线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基路面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路面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路线互通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互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交通工程专业

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概预算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桥梁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含特大桥)的桥梁设计负责人经历。

隧道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含1座3000m及以上隧道)的隧道设计负责人业绩。

机电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机电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房建专业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房建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项目主要人员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上述勘察设计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3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如有)

标段:YHHHTZ-1

单位

最低资格条件

最低信誉要求

路基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路面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特大桥梁工程施工单位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座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特长隧道工程施工单位

1、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2座单洞3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8、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审查条件。

附录7-4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单位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有)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施工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施工承包人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上述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所有施工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配备符合条件施工承包单位人员。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如有)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0名;

(3)联合体 (略) 的控股方;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或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10

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2)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41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341亿元)的40%,即13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累计对外净投资均不大于净资产的50%。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的计算示例如下: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34.10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13.64亿元。

(8)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

(9)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若提供的财务报表证明企业自成立以来历年均为盈利的则视为满足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的要求。

(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34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合计计算。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未被 (略) 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 (略) 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个里程不小于3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投资人业绩均予以认可。投资人业绩可以是投资建设及运营过或投资建设过的业绩。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投资 (略) 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①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②如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证明内容中须包含项目征地拆迁、融资及开工等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3)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应部门管理经历、或相应施工管理经历均视为满足要求)。

(10)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11)单个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15

自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部分资格条件(如有)

自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4)投标人未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略) 交通运输厅《202 (略) (略) 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及以下。

(5)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8)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2、自行承担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人员

(1)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经历。

(2)路线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线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3)路基路面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路基路面专业设计负责人经历。

(4)路线互通专业负责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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