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略) 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或“采购人”)拟对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项目施工费用: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施工项目。
(二)前期拆除工作:乌鲁木齐分行原高新区支行安防设备拆除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拆除费用归并在项目施工费中。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或提供安防设备或安防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等;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安防设施安装施工业务范围,资质证书证明可承揽安防设施安装施工业务。
5、熟知国家银行安全防范建设相关标准,能够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安防监控等多技术集成,承接安防工程建设;
6、近三年财务报告没有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审计报告或者财务状况良好;
7、具有近三年金融系统安防工程相关业绩3个及以上,且项目金额不低于20万元;
8、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和外界原因,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需为PDF格式文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下载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提供《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提供具有近三年金融系统安防系统工程建设成功案例3个及以上;
7、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说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乌鲁木齐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建华 0991-*
孟庆玲 0991-*
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点击查看>>@*q.com,两个邮箱同时发送,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征集期: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 ()同步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乌鲁木齐分行
2023年8月25日
(略) 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或“采购人”)拟对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项目施工费用: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施工项目。
(二)前期拆除工作:乌鲁木齐分行原高新区支行安防设备拆除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拆除费用归并在项目施工费中。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或提供安防设备或安防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等;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安防设施安装施工业务范围,资质证书证明可承揽安防设施安装施工业务。
5、熟知国家银行安全防范建设相关标准,能够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安防监控等多技术集成,承接安防工程建设;
6、近三年财务报告没有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审计报告或者财务状况良好;
7、具有近三年金融系统安防工程相关业绩3个及以上,且项目金额不低于20万元;
8、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和外界原因,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需为PDF格式文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下载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提供《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提供具有近三年金融系统安防系统工程建设成功案例3个及以上;
7、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说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高新区支行安防建设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乌鲁木齐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建华 0991-*
孟庆玲 0991-*
材料提交邮箱地址:*@*ttp://点击查看>>@*q.com,两个邮箱同时发送,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征集期: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http://**.cn)、金采网(http://**)、 ()同步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略) 乌鲁木齐分行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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