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美兰区新埠岛横 (略) 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 (略) 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8-*-04-01-*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 (略) 更新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房建部分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约*.52㎡,地下面积约59730㎡),含商品房、安置房、商业、幼儿园、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略) 、照料中心、售楼部等;市政道路占地面积15289 ㎡,公共停车场3762.94㎡,防护绿地824㎡。。招标控制价1,472,809,754.0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31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略) 美兰区新埠岛横 (略) 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控制价:*.05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控制点测量及出具成果报告,灰线放线及出具灰线放线报告等相关内容以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3)工区划分如下:工区:第一工区(商品房、安置房);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4㎡工区:第二工区( (略) 政道路);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7714㎡,道路总长909.766m①第一工区(商品房、安置房):C19-01地块总用地面积23596.87㎡、占地面积3800㎡,总建筑面积91673.24㎡(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66071.24㎡)C20-01地块总用地面积24028.76㎡、占地面积3983㎡,总建筑面积93458.53㎡(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67280.53㎡) C29-01地块总用地面积24434.56㎡、占地面积7800㎡,总建筑面积93860.57㎡(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73303.68㎡) ②第二工区( (略) 政道路):公服配套: C25-01地块总用地面积4891.79㎡、占地面积1450㎡,总建筑面积3900㎡(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900㎡)C25-02地块总用地面积2937.64㎡、占地面积860㎡,总建筑面积5780㎡(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4110㎡)C25-03地块总用地面积3641.63㎡、占地面积990㎡,总建筑面积6898㎡(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5098㎡)C25-04地块总用地面积5232.4㎡-、占地面积1400㎡,总建筑面积10556㎡(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8890㎡)C26-01地块总用地面积3637㎡ 、占地面积900㎡,总建筑面积580㎡ 市政道路 :(1)新阳路东段:起点接东苑路,终点接新埠大道长271.509m,红线宽18m,道 (略) 支路;(2)新渔路东段:起点接东苑路,终点接新埠大道,长271.509m,红线宽18m,道 (略) 支路;(3)辰月路:起点接新阳路东段,终点接横沟二街,长366.748m,红线宽14m,道 (略) 支路。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1)勘察质量标准:合格。(2)设计质量标准:合格。(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勘察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视为满足①、②项资质要求。(2)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 ;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视为满足①、②项资质要求。(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3.1.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1.3 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3.1.4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3.1.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六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略) 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1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 (略) 美兰区新埠岛横 (略) 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9-15 10:30:00 ,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9-15 10: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9-15 10: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支付地址:http://**。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口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 (略) |
地 址 : | (略) 美兰区新埠街道新埠路2号和风花苑商业楼1-2层B1房 | 地 址: | (略) 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联系人: | 周工 | 联 系 人: | 王工 |
电 话: | 0898-* | 电 话: | 0898-*(海南分公司) |
招投标监督部门: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