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新嘉公路沥青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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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新嘉公路沥青采购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8-31 18:00:00.replace("T"," ").substring(0,16));>
联系人: 蒋媛媛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新家公路沥青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人: (略)

2023年 8月 26 日

致:各合格单位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新家公路沥青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田县龙泉镇

联 系 人:王兆

联系电话:*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4.1.1、工程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4.1.2、工程地点:新田县龙泉镇

4.1.3、建筑面积:本次摊铺新嘉公路AK2+814-AK3+150段底层+中层+面层沥青混凝土,BK0+700-BK1+180段底层和中层沥青混凝土。

4.1.4、结构类型:市政道路新建工程。

4.2招标范围: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新嘉公路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沥青材料 ,具体范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建筑材料生产或者销售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厂家资质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有)等证件资料齐全且企业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 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章);

③增值一般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无,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④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3、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 (略) 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 (略)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4)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公告认领: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26日在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报名领取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 18:00 时止。

八、投标规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18:00之后在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9月3日 18: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23年9月3日 18:00整。

4、开标地点: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

5、本招标解释权归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8-31 18:00:00.replace("T"," ").substring(0,16));>
联系人: 蒋媛媛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新家公路沥青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人: (略)

2023年 8月 26 日

致:各合格单位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新家公路沥青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新田县龙泉镇

联 系 人:王兆

联系电话:*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4.1.1、工程名称: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4.1.2、工程地点:新田县龙泉镇

4.1.3、建筑面积:本次摊铺新嘉公路AK2+814-AK3+150段底层+中层+面层沥青混凝土,BK0+700-BK1+180段底层和中层沥青混凝土。

4.1.4、结构类型:市政道路新建工程。

4.2招标范围: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新嘉公路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沥青材料 ,具体范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建筑材料生产或者销售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厂家资质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有)等证件资料齐全且企业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 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章);

③增值一般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无,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④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3、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 (略) 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 (略)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4)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公告认领: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26日在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报名领取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日 18:00 时止。

八、投标规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18:00之后在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9月3日 18: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2023年9月3日 18:00整。

4、开标地点: (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

5、本招标解释权归 (略) (略) 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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