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GC* <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新榆基础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 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 ;
2.2 最高限价:*.91 元;
2.3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2.4 建设地点:道里区南湖路与天平路交汇处迎宾产业园内;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6 采购范围: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完成上诉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略) 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响应期间(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9:00至2023年08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6:00时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14: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忱义 (略) (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楼1602室开标大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3年09月01日14:00时
7.2评审地点:忱义 (略) (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新榆基础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新榆北二路1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 话:*-3(三部)*
传 真:0451-*
邮 箱:*@*63.com
邮政编码:*
项目编号:0222GC* <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新榆基础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 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 ;
2.2 最高限价:*.91 元;
2.3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2.4 建设地点:道里区南湖路与天平路交汇处迎宾产业园内;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6 采购范围:哈尔滨新榆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改造工程,完成上诉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略) 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响应期间(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9:00至2023年08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无效。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6:00时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14: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忱义 (略) (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楼1602室开标大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3年09月01日14:00时
7.2评审地点:忱义 (略) (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新榆基础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新榆北二路1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忱义 (略)
地 址: (略) (略) 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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