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销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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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销售招标公告

现对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销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收购人,招 (略) 高速 (略)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

1.1 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包括:①混凝土搅拌站单层钢结构料仓1座(面积约4726 平方米);②单层钢结构钢筋加工场1座(面积约3840平方米);③单层钢结构预制梁场1座(面积约9660平方米);④单层砖混结构试验室、办公室及食堂建筑(屋面采用彩钢瓦,面积约1800平方米)。

1.2 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三屿项目生产保障中心( (略) 蕉城区七都镇荣威大道七都溪特大桥桥头)。

1.3 处置销售废旧物资拆除清理期限:招标人移交处置销售的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5天内自行组织完成全部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含房屋及附属物)的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理期限的,应书面报招标人同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9月3日10:00时。

集中地点:三屿项目生产保障中心( (略) 蕉城区七都镇荣威大道七都溪特大桥桥头)。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

    林先生,电话:*。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参加本次招标的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现金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5日9:30前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略) 高速 (略) ;

账号:4032 8001 0400 6487 8 ;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三屿互通废旧物资处置销售投标”字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30,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0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 (略) 高速 (略) 培训室。

5.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到场参加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最高价中标法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高速 (略) (http://**)网站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上发布。

8.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9.其他事项

9.1 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网站上进行公示。

9.2 其它补充内容: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92-*


LQ-WZ-ZYHT-2023(01)号——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招标文件.doc

(略) 高速 (略)

2023年8月29日    

现对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销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收购人,招 (略) 高速 (略)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

1.1 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包括:①混凝土搅拌站单层钢结构料仓1座(面积约4726 平方米);②单层钢结构钢筋加工场1座(面积约3840平方米);③单层钢结构预制梁场1座(面积约9660平方米);④单层砖混结构试验室、办公室及食堂建筑(屋面采用彩钢瓦,面积约1800平方米)。

1.2 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三屿项目生产保障中心( (略) 蕉城区七都镇荣威大道七都溪特大桥桥头)。

1.3 处置销售废旧物资拆除清理期限:招标人移交处置销售的建筑物给中标人,中标人从移交之日起15天内自行组织完成全部处置销售的废旧物资(含房屋及附属物)的拆除和废弃渣土垃圾的清运、场平等。特殊情况需延长拆除清理期限的,应书面报招标人同意。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 (略) 高速 (略) 网站(http://**)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9月3日10:00时。

集中地点:三屿项目生产保障中心( (略) 蕉城区七都镇荣威大道七都溪特大桥桥头)。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

    林先生,电话:*。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参加本次招标的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现金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5日9:30前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略) 高速 (略) ;

账号:4032 8001 0400 6487 8 ;

开户行:中国 (略) 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单据汇款附言上请注明“三屿互通废旧物资处置销售投标”字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30,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0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 (略) 高速 (略) 培训室。

5.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可到场参加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最高价中标法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高速 (略) (http://**)网站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版块上发布。

8.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9.其他事项

9.1 评标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高速 (略) (http://**)网站上进行公示。

9.2 其它补充内容: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1号楼14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92-*


LQ-WZ-ZYHT-2023(01)号——沈海高速公路三屿互通生产保障中心废旧物资处置招标文件.doc

(略) 高速 (略)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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