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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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的供应商招募公告

福州航空现拟招标采购新电报系统项目,诚邀有意向供应商参与,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

1.2项目类别:服务类。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项目范围

详见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1.5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投标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货物所需的费用。投标方没有列出或响应的,招标方默认为投标方免费提供。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按照税前价不变原则,需支付的含税金额按税前价与调整后税率确定。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1)标书费:本项目无需缴纳;

2)报价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由质保金代替。

1.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首付款。系统试运行上线后支付30%,系统终验后支付20%。项目验收检查合格且运行12个月无故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项目质保金)。

1.8发票要求

中标人需向招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类13%,施工及系统集成类6%)。如税率不满足,请在提交报名资料中明确提出。

1.9报价适用范围

投标人只需针对福州航空的需求进行报价,本次招投标确认的方案和价格将同样适用于西部航空(重庆)、祥鹏航空(昆明)、北部湾航空(南宁)、乌鲁木齐航空(乌鲁木齐)、金鹏航空(上海)、桂林航空(桂林)和天津货航(天津)等7家航空集团旗下航司,后续此七家航司将根据本次招投标的价格与中标人单独签署协议和实施,实施地点为各航司主运营 (略) 。

二、招投标形式

2.1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即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及资料,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发布标书,供应商整包投标。

2.2标书递交方式

以招标方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发布日期和时间以招标方发出时间为准,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2.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评标方法

综合评选中标,即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业务部分、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即此次评标是在经评审合格且满足招标方品质及商务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评选中标,如:报价、技术方案契合度,企业资质等。

三、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3.2近10年内具有至少1个的相关民航业项目经验。

3.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 (略)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8年9月1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3.6被列入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列入航空集团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航空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4.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的报名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4.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勤荣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qinr.*@*uzhou-air.cn

五、监督举报方式

5.1福州航空投诉渠道

审计监察受理邮箱:*@*uzhou-air.cn

受理电话:0591-*

信函寄送地址: (略) 长乐区翔汇路7号福州航空办公楼,审计监察中心(收),邮编:*。

5.2海航航空集团投诉渠道

纪检受理邮箱:*@*nair.com

纪检受理电话:0898-*

信函寄送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8楼西区,航空集团纪检监察部

5.3方大集团投诉渠道

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

(略)

2023年8月30日



在线报价地址:http://**#/recruit/detail?id=819
,福州

福州航空现拟招标采购新电报系统项目,诚邀有意向供应商参与,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

1.2项目类别:服务类。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项目范围

详见福州航空新电报系统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1.5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投标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货物所需的费用。投标方没有列出或响应的,招标方默认为投标方免费提供。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按照税前价不变原则,需支付的含税金额按税前价与调整后税率确定。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1)标书费:本项目无需缴纳;

2)报价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由质保金代替。

1.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首付款。系统试运行上线后支付30%,系统终验后支付20%。项目验收检查合格且运行12个月无故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项目质保金)。

1.8发票要求

中标人需向招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类13%,施工及系统集成类6%)。如税率不满足,请在提交报名资料中明确提出。

1.9报价适用范围

投标人只需针对福州航空的需求进行报价,本次招投标确认的方案和价格将同样适用于西部航空(重庆)、祥鹏航空(昆明)、北部湾航空(南宁)、乌鲁木齐航空(乌鲁木齐)、金鹏航空(上海)、桂林航空(桂林)和天津货航(天津)等7家航空集团旗下航司,后续此七家航司将根据本次招投标的价格与中标人单独签署协议和实施,实施地点为各航司主运营 (略) 。

二、招投标形式

2.1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即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及资料,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发布标书,供应商整包投标。

2.2标书递交方式

以招标方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发布日期和时间以招标方发出时间为准,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2.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评标方法

综合评选中标,即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业务部分、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即此次评标是在经评审合格且满足招标方品质及商务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评选中标,如:报价、技术方案契合度,企业资质等。

三、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3.2近10年内具有至少1个的相关民航业项目经验。

3.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 (略)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8年9月11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3.6被列入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列入航空集团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航空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4.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的报名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4.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勤荣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qinr.*@*uzhou-air.cn

五、监督举报方式

5.1福州航空投诉渠道

审计监察受理邮箱:*@*uzhou-air.cn

受理电话:0591-*

信函寄送地址: (略) 长乐区翔汇路7号福州航空办公楼,审计监察中心(收),邮编:*。

5.2海航航空集团投诉渠道

纪检受理邮箱:*@*nair.com

纪检受理电话:0898-*

信函寄送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8楼西区,航空集团纪检监察部

5.3方大集团投诉渠道

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

(略)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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