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30磷酸三钠3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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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30磷酸三钠3吨-采购



* 磷酸三钠 3吨-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

采购商:四川 (略)

发布时间:2023-08-30 15:18:04

项目状态:进行中


立即参与


采购品信息


序号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
1磷酸三钠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一、采购范围及内容:磷酸三钠采购量约3吨。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符合国标(HG/T 2517-2009)标准,并按四川 (略) 主要生产物资质量标准管理规定中磷酸三钠质量标准执行: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磷酸三钠(Na3PO4·12H2O)含量≥98%(让步接收下限97%);硫酸盐 (以SO4-2计)含量≤0.5%;氯化物(以Cl-计)含量≤0.4%;不溶物含量≤0.1%;pH值(10g/L水溶液)11.5~12.5。 2、97%≤磷酸三钠含量<98%时,扣款金额=中标单价÷98%×(98%-磷酸三钠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下限指标按退货处理。 3、检验结果以需方取样检测后的数据为准。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需方通知(书面或微信)后2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检测数据;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需方对原样存样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4、供方随货提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签章版;数据涂改无效;如报告≥1页,每页均需盖章)。 5、包装要求:25kg/包或50kg/包,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不限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执行标准。 三、合同供货期 成交后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到货。 四、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汽车运输到厂。 2、交货地点:四川 (略) 仓库( (略) 纳溪区天仙镇国渠街188号)。 3、计量方式 以需方过磅为准。结算净重=每车过磅重量-该车皮重-包装袋重量(包装袋按需方测评重量按个扣除)。 五、最高限价:3600元/吨(不含税),若报价超出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货款支付方式 1、供方根据需方实际收货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根据结算周期内的实际结算金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审核挂账。从货到所在月开始计算,于第三月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例:2023年9月到货产品,需方于2023年11月支付)。 3、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 七、本次采购需缴纳询价保证金:1000元(大写:*仟元整),询价保证金必 (略) 账户以网上支付或银行转帐方式缴纳,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四川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泸州纳溪支行 帐 号:2304 3441 0910 0046 561 注意:保证金缴纳时间为9月4日北京时间17:00前,逾期缴纳无效。缴纳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名称,(例:磷酸三钠询价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报价单位不能参与报价。成交单位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询价保证金在采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根据报价结果由低到高排序,选择第一名(最低价)作为唯一成交人,如第一名中有2个以上报价相同的参与单位,则抓阄选择成交人。对落选单位,采购人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有效经营证照(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项目显示为“0”。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王**




* 磷酸三钠 3吨-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

采购商: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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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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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
1磷酸三钠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一、采购范围及内容:磷酸三钠采购量约3吨。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符合国标(HG/T 2517-2009)标准,并按四川 (略) 主要生产物资质量标准管理规定中磷酸三钠质量标准执行: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磷酸三钠(Na3PO4·12H2O)含量≥98%(让步接收下限97%);硫酸盐 (以SO4-2计)含量≤0.5%;氯化物(以Cl-计)含量≤0.4%;不溶物含量≤0.1%;pH值(10g/L水溶液)11.5~12.5。 2、97%≤磷酸三钠含量<98%时,扣款金额=中标单价÷98%×(98%-磷酸三钠含量)×数量×1.1。超出让步接收下限指标按退货处理。 3、检验结果以需方取样检测后的数据为准。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需方通知(书面或微信)后2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需方检测数据;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需方对原样存样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4、供方随货提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签章版;数据涂改无效;如报告≥1页,每页均需盖章)。 5、包装要求:25kg/包或50kg/包,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不限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执行标准。 三、合同供货期 成交后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到货。 四、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汽车运输到厂。 2、交货地点:四川 (略) 仓库( (略) 纳溪区天仙镇国渠街188号)。 3、计量方式 以需方过磅为准。结算净重=每车过磅重量-该车皮重-包装袋重量(包装袋按需方测评重量按个扣除)。 五、最高限价:3600元/吨(不含税),若报价超出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货款支付方式 1、供方根据需方实际收货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根据结算周期内的实际结算金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审核挂账。从货到所在月开始计算,于第三月将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例:2023年9月到货产品,需方于2023年11月支付)。 3、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 七、本次采购需缴纳询价保证金:1000元(大写:*仟元整),询价保证金必 (略) 账户以网上支付或银行转帐方式缴纳,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四川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泸州纳溪支行 帐 号:2304 3441 0910 0046 561 注意:保证金缴纳时间为9月4日北京时间17:00前,逾期缴纳无效。缴纳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名称,(例:磷酸三钠询价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报价单位不能参与报价。成交单位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询价保证金在采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根据报价结果由低到高排序,选择第一名(最低价)作为唯一成交人,如第一名中有2个以上报价相同的参与单位,则抓阄选择成交人。对落选单位,采购人不做落标原因解释。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有效经营证照(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项目显示为“0”。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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