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1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86)
1.2 招标人:某实验室
1.3 项目业主:某实验室
1.4 资金来源:财政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86)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3-06-183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 (略)
2.6 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面积约0.37万平方米,地下一层改造面积约0.40万平方米,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7 项目概算价:11030.93万元
2.8 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开工令发布之日起,2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9 招标范围: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拆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保障、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设计单位资格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2施工单位资格须满足以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以上业绩要求不限制在一个业绩中体现,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视同满足要求。
2.类似项目:指优于百级(ISO class5)洁净度(含百级/ ISO class5)的洁净/净化/实验室新建或改造项目。
3.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洁净度检测报告。如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须另附业主方(或合同*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业绩中承担相应工作的业绩均予认可。
3.4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质(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专业须为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以上人员须在投标人注册,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对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作项不作限制,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某实验室
地 址: (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高迅、刘志凌
电话:*、0551-*/*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1.1 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86)
1.2 招标人:某实验室
1.3 项目业主:某实验室
1.4 资金来源:财政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2023--00086)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3-06-183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 (略)
2.6 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0.77万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面积约0.37万平方米,地下一层改造面积约0.40万平方米,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7 项目概算价:11030.93万元
2.8 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开工令发布之日起,2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2.9 招标范围:某实验室科研用房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拆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保障、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设计单位资格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2施工单位资格须满足以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以上业绩要求不限制在一个业绩中体现,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视同满足要求。
2.类似项目:指优于百级(ISO 5)洁净度(含百级/ ISO 5)的洁净/净化/实验室新建或改造项目。
3.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洁净度检测报告。如上述资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须另附业主方(或合同*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业绩中承担相应工作的业绩均予认可。
3.4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质(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专业须为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以上人员须在投标人注册,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社保证明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对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工作项不作限制,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某实验室
地 址: (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高迅、刘志凌
电话:*、0551-*/*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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