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娄江路北京路-天津路大中修工程LJL-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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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江路(北京路-天津路)大中修工程 (略) 行政审批局以 太行审投审[2021]74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略) 交通运输局以太交建许字[2022]003号 批准,项目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及规模
1. 改造道路长度1850 米(北起北京路,南至天津路),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标准,其中包括道路、排水、桥涵、路灯、交安设施工程等。总投资约95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7100万元。
(2)监理服务期限
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为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LJL-JL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老路翻挖、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交安设施工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满足①②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或以上等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公路工程*级、*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三个月(指2023年06月~2023年08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 (略) 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 (略)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上海东路88号
联 系 人:张丽丽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 (略)
地 址: (略) 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902室
联 系 人:陈慧军
电 话:*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 (略) 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8.5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 (略) 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略) 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 (略) 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 (略) 厅、 (略) 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8月3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江路(北京路-天津路)大中修工程 (略) 行政审批局以 太行审投审[2021]74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略) 交通运输局以太交建许字[2022]003号 批准,项目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及规模
1. 改造道路长度1850 米(北起北京路,南至天津路),城市次干路兼二级公路标准,其中包括道路、排水、桥涵、路灯、交安设施工程等。总投资约950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约7100万元。
(2)监理服务期限
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期为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LJL-JL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老路翻挖、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交安设施工等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满足①②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或以上等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公路工程*级、*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三个月(指2023年06月~2023年08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 (略) 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 (略)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上海东路88号
联 系 人:张丽丽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 (略)
地 址: (略) 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902室
联 系 人:陈慧军
电 话:*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 (略) 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8.5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 (略) 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略) 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 (略) 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 (略) 厅、 (略) 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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