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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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

项目编号 ZP*Z 项目名称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
发布日期 2023/08/28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9/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8/04 -- 11: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9/18--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P*Z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供货 按工程进度付款 1,282,802.20 10,000.00 1.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制造商名称。2.付款条件具体为: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90%(付款前须开具合同全额增税发票后付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若无质量异议,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质量、交货期限等争议,不影响供方(卖方)开具并提供全额发票义务的履行,发生付款数额与发票款项不一致时,双方可根据实际结算情况予以调整。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评委会可上网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制造商名称。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电缆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签订的电缆供货业绩至少1份(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提供合同及业绩中要求的备件所对应的全额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发票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②提供的合同明细(部分)与对应的发票明细(部分)要一致③合同中的名称与型号要相符④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须附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方盖章有效)进行说明,相同型号的供货业绩可不提供证明材料⑤合同必须加盖买卖双方合同章,如合同有骑缝章则须完整,如合同有附件则需加盖合同章,附件两页及以上须加盖骑缝章且骑缝章完整(当页有双方合同章的可不加盖骑缝章)⑥发票查询唯一网站为: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http://**.cn)。如出现以上问题,则判定为无效合同,被认定为虚假合同、发票、技术协议或证明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9/02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9/18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卓 联系电话:0472-*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鑫 0472-*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3/08/28

项目编号 ZP*Z 项目名称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
发布日期 2023/08/28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9/02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8/04 -- 11: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9/18--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含税
地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招标人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P*Z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项目(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供货 按工程进度付款 1,282,802.20 10,000.00 1.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制造商名称。2.付款条件具体为: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90%(付款前须开具合同全额增税发票后付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若无质量异议,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质量、交货期限等争议,不影响供方(卖方)开具并提供全额发票义务的履行,发生付款数额与发票款项不一致时,双方可根据实际结算情况予以调整。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评委会可上网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制造商名称。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烧结机1-3混合机系统新建除尘系统项目电气控制系统(2023-8)电气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电缆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签订的电缆供货业绩至少1份(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提供合同及业绩中要求的备件所对应的全额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发票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②提供的合同明细(部分)与对应的发票明细(部分)要一致③合同中的名称与型号要相符④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要求,须附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方盖章有效)进行说明,相同型号的供货业绩可不提供证明材料⑤合同必须加盖买卖双方合同章,如合同有骑缝章则须完整,如合同有附件则需加盖合同章,附件两页及以上须加盖骑缝章且骑缝章完整(当页有双方合同章的可不加盖骑缝章)⑥发票查询唯一网站为: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http://**.cn)。如出现以上问题,则判定为无效合同,被认定为虚假合同、发票、技术协议或证明材料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9/02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9/18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卓 联系电话:0472-*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鑫 0472-*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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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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