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2023——监理服务
常州市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2023——监理服务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2023)——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佰元整(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
验收约定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 2.服务地点:常州; 3.验收方、服务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
结算 | 1.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监理费的50%;第二次为项目终验合格(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的5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2.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4.业务电话:0519-*朱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智慧医疗信息化工程(2023)——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佰元整(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
验收约定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 2.服务地点:常州; 3.验收方、服务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
结算 | 1.第一次为合同签订(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监理费的50%;第二次为项目终验合格(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费的5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2.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4.业务电话:0519-*朱先生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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