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煤采购
烟煤采购
1、质量标准:热风炉用烟煤(粒状)热值≥6000大卡/kg、硫≤1.0%、全水分≤8%、挥发份≥22%;热风炉用颗粒烟煤直径8㎜-22㎜,过筛率≥80%。
2、到货数量:热风炉用烟煤(粒煤)到货数量300吨,按需方要求分批到货。
3、付款方式:热风炉用烟煤凭需方过磅单及需方分析报告单,供方提供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入帐手续后付款。
4、安全、环保责任: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安全、环保事故概由供方负责,供方必须同需方安全生产部签订《安全责任状》。
5、违约责任:供方如违反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供货时间和数量,需方有权立即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如因煤质问题造成热风炉及相关设备损坏,一切损失由供方赔偿。
6、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按质量标准检验,如有质量异议需方须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通知供方,双方共同取样检验或送上级检验机构检验。热风炉所供粒状烟煤含硫要求:1.0%<热风炉用煤硫含量≤1.5%,扣供方煤款15元/吨;1.5%<硫含量≤2.0%,扣供方煤款30元/吨;当硫含量>2.0% 时无条件退货;热值>6000大卡/kg,超过部分不另外计价,5700大卡/kg≤热值<6000大卡/kg时,按热值单价单倍折价赔偿*方损失,5500大卡/kg≤热值<5700大卡/kg时,按热值单价双倍折价赔偿*方损失,热值<5500大卡/kg时则无条件退货;挥发分<22%时无条件退货;超水分部分按折算单价双倍扣款;过筛率75%-80%扣30元/吨,低于75%时要求退货;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7、其他:供方因运煤影响需方现场卫生,供方负责清扫干净。否则,按需方公司规章制度,每处罚款50元。
【收起】1、质量标准:热风炉用烟煤(粒状)热值≥6000大卡/kg、硫≤1.0%、全水分≤8%、挥发份≥22%;热风炉用颗粒烟煤直径8㎜-22㎜,过筛率≥80%。
2、到货数量:热风炉用烟煤(粒煤)到货数量300吨,按需方要求分批到货。
3、付款方式:热风炉用烟煤凭需方过磅单及需方分析报告单,供方提供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入帐手续后付款。
4、安全、环保责任: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安全、环保事故概由供方负责,供方必须同需方安全生产部签订《安全责任状》。
5、违约责任:供方如违反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供货时间和数量,需方有权立即取消供方供货资格,如因煤质问题造成热风炉及相关设备损坏,一切损失由供方赔偿。
6、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按质量标准检验,如有质量异议需方须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通知供方,双方共同取样检验或送上级检验机构检验。热风炉所供粒状烟煤含硫要求:1.0%<热风炉用煤硫含量≤1.5%,扣供方煤款15元/吨;1.5%<硫含量≤2.0%,扣供方煤款30元/吨;当硫含量>2.0% 时无条件退货;热值>6000大卡/kg,超过部分不另外计价,5700大卡/kg≤热值<6000大卡/kg时,按热值单价单倍折价赔偿*方损失,5500大卡/kg≤热值<5700大卡/kg时,按热值单价双倍折价赔偿*方损失,热值<5500大卡/kg时则无条件退货;挥发分<22%时无条件退货;超水分部分按折算单价双倍扣款;过筛率75%-80%扣30元/吨,低于75%时要求退货;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7、其他:供方因运煤影响需方现场卫生,供方负责清扫干净。否则,按需方公司规章制度,每处罚款50元。
【收起】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