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北生活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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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北生活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 招标条件

秀北生活广场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 (略) 王江泾南方 (略) ,招标人为 (略) 王江泾南方 (略) ,委托代理 (略) (略) ,行政监督 (略) 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秀北生活广场项目(含公共部位装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474.15万元,工程概算42474.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0368.41万元(其中土建部分建安费(含公共部位装修)为22954.63万元,二次装修建安费为6489.2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约29.15亩,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3645.11㎡,含地上建筑建筑面积约29116.81㎡、地下建筑建筑面积约14528.3㎡,其中配套建内部道路及铺装约6429.61㎡、景观绿化约5830.2㎡。建设地点: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洲大道与花*路交叉口东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大型生活广场(含广场配套办公用房、商业、酒店等)、内部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不含除公共部位以外的二次装修。公共部位范围如下:楼梯间、疏散楼梯间、货梯厅、前室、电梯厅、合用前室、消控室、商业卫生间、母婴间、垃圾房、室外敞开连廊、酒店公共卫生间、内部值班室、商业物管等。

本次秀北生活广场项目(含公共部位装修,不含除公共部位以外的二次装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控制价22954.6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4其他:(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级(实行总包)资质;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4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除上述负责人外,总包单位另需安排2名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常驻现场负责项目管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3.4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浙江, (略) ,秀洲区,嘉兴,0411-
在线报名地址,及验证报名资质后查看全文?1. 招标条件

秀北生活广场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 (略) 王江泾南方 (略) ,招标人为 (略) 王江泾南方 (略) ,委托代理 (略) (略) ,行政监督 (略) 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秀北生活广场项目(含公共部位装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474.15万元,工程概算42474.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0368.41万元(其中土建部分建安费(含公共部位装修)为22954.63万元,二次装修建安费为6489.2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约29.15亩,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3645.11㎡,含地上建筑建筑面积约29116.81㎡、地下建筑建筑面积约14528.3㎡,其中配套建内部道路及铺装约6429.61㎡、景观绿化约5830.2㎡。建设地点: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洲大道与花*路交叉口东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大型生活广场(含广场配套办公用房、商业、酒店等)、内部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不含除公共部位以外的二次装修。公共部位范围如下:楼梯间、疏散楼梯间、货梯厅、前室、电梯厅、合用前室、消控室、商业卫生间、母婴间、垃圾房、室外敞开连廊、酒店公共卫生间、内部值班室、商业物管等。

本次秀北生活广场项目(含公共部位装修,不含除公共部位以外的二次装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控制价22954.6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4其他:(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级(实行总包)资质;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4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房建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②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除上述负责人外,总包单位另需安排2名专业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常驻现场负责项目管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3.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3.4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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