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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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标的名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项目编码 GR2023SC* 挂牌价格 1.8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5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1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四川, (略) ,旌阳区,成都,德阳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处置资产系东方电气集 (略) 所持的一批闲置报废设备,其中主要包括:五座标加工中心、三辊数显万能式卷板机、卧式带锯床、油压机、剪板机、叶根铣床、车辆检测设备、车辆维修专用设备、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低平板半挂车等,共计98台。本批资产将按分包进行整体处置,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分包和资产详情详见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2.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王工 * ;标的查看时间:挂牌公告期内(9:00—16:00)。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2000元或20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资产概况
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资产包号 设备库存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延时报价期 备注
资产包二 243-017 机车平车 N17A/60T / 1 1.79 1.85 0.5 2000元及20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120秒
合计 1 1.79 1.85 0.5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1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旌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沙江西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辉
注册资本 568,339.78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XG
批准单位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2022 年第3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10-17
批准文号 DTC/M00A*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8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资产系东方电气集 (略) 所持的一批闲置报废设备,其中主要包括:五座标加工中心、三辊数显万能式卷板机、卧式带锯床、油压机、剪板机、叶根铣床、车辆检测设备、车辆维修专用设备、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低平板半挂车等,共计98台。本批资产将按分包进行整体处置,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分包和资产详情详见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2、本次处置资产系闲置报废设备,受让方购买后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因此受让方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使用的废旧物资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本次处置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交易的其他项权利。

4、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整体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5、本次处置资产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交接的依据。

6、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自行在西南联交所网站下载打印彩色“看货通知”,携带“看货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东汽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明细表”实地查看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以及质量、性能和标的现状等,确认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7、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8、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于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按约定足额支付完交易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交易标的交接完成次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交易标的全部运离转让方场地。

9、交货方式:该批处置资产皆存放于东方电气集 (略) 各厂区。受让方应自备车辆到交易标的存放地点提取;货物提取过程中的装卸、运输等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安全;遵守转让方相关厂区管理规定;并承担交易标的拆卸、搬迁、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若受让方(或受让方雇佣人员)在提取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则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0、交易标的拆除、装运机构具备的资质要求:若转让方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若转让方未做要求的,受让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拆除、运输等作业操作。

11、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项下交易标的处置清单明细进行交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拆卸和装运《产权交易合同》项下以外的未经双方现场清点、签收的其它物资。

12、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

1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若未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超过约定时限部分的场地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14、受让方接收标的并运输离开保管场地即视为该交易标的完成交付,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将交易标的运离转让方场地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以及运输路途中安全和清洁。

15、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6、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7、特别提示:本次资产处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关票据。

18、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标的查看时间: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19、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和《东汽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明细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9-1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标的名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所持的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资产包二
项目编码 GR2023SC* 挂牌价格 1.8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5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1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四川, (略) ,旌阳区,成都,德阳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处置资产系东方电气集 (略) 所持的一批闲置报废设备,其中主要包括:五座标加工中心、三辊数显万能式卷板机、卧式带锯床、油压机、剪板机、叶根铣床、车辆检测设备、车辆维修专用设备、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低平板半挂车等,共计98台。本批资产将按分包进行整体处置,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分包和资产详情详见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2.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王工 * ;标的查看时间:挂牌公告期内(9:00—16:00)。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2000元或20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资产概况
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资产包号 设备库存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 延时报价期 备注
资产包二 243-017 机车平车 N17A/60T / 1 1.79 1.85 0.5 2000元及2000元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120秒
合计 1 1.79 1.85 0.5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1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旌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沙江西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辉
注册资本 568,339.78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XG
批准单位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东方电气集 (略) 2022 年第3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10-17
批准文号 DTC/M00A*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8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资产系东方电气集 (略) 所持的一批闲置报废设备,其中主要包括:五座标加工中心、三辊数显万能式卷板机、卧式带锯床、油压机、剪板机、叶根铣床、车辆检测设备、车辆维修专用设备、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低平板半挂车等,共计98台。本批资产将按分包进行整体处置,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不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有关分包和资产详情详见东汽2023年98台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2、本次处置资产系闲置报废设备,受让方购买后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因此受让方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使用的废旧物资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本次处置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影响交易的其他项权利。

4、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整体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5、本次处置资产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次处置的所有物资交接的依据。

6、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自行在西南联交所网站下载打印彩色“看货通知”,携带“看货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对照“东汽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明细表”实地查看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以及质量、性能和标的现状等,确认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7、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8、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于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按约定足额支付完交易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交易标的交接完成次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交易标的全部运离转让方场地。

9、交货方式:该批处置资产皆存放于东方电气集 (略) 各厂区。受让方应自备车辆到交易标的存放地点提取;货物提取过程中的装卸、运输等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相关作业人员安全;遵守转让方相关厂区管理规定;并承担交易标的拆卸、搬迁、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若受让方(或受让方雇佣人员)在提取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则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0、交易标的拆除、装运机构具备的资质要求:若转让方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若转让方未做要求的,受让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拆除、运输等作业操作。

11、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项下交易标的处置清单明细进行交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拆卸和装运《产权交易合同》项下以外的未经双方现场清点、签收的其它物资。

12、因受让方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按西南联交所《保证金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且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若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其他损失。

13、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若未按时完成交易标的的提取,超过约定时限部分的场地费用由*方自行承担。

14、受让方接收标的并运输离开保管场地即视为该交易标的完成交付,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将交易标的运离转让方场地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以及运输路途中安全和清洁。

15、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全额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6、本次资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7、特别提示:本次资产处置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同等金额的相关票据。

18、本次标的看货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标的查看时间: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19、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和《东汽98台闲置报废设备处置明细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9-14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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