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DF[2023]55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新建4.2km沿 (略) 政路灯,铺设10公里电缆,安装控制柜1个,检查井10座等。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起算。 (6)供应商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以外不满足政府采购类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http://**)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http://**)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http://**)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5、关于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相关培训指导请加钉钉群*。 6、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地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东风农场 联系方式:孟晶晶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拓源 (略) 地址: (略) 前海东街17号 联系方式:聂亚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亚龙 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DF[2023]55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新建4.2km沿 (略) 政路灯,铺设10公里电缆,安装控制柜1个,检查井10座等。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起算。 (6)供应商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以外不满足政府采购类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http://**)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http://**)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http://**)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http://**)—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5、关于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相关培训指导请加钉钉群*。 6、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地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收。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东风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东风农场 联系方式:孟晶晶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拓源 (略) 地址: (略) 前海东街17号 联系方式:聂亚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亚龙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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