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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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新海港现有两条货车安检设备用于出岛货车安检查验工作,根据生产需要拟再招采出一台货车安检设备。2025年全岛封关运转后,出岛车辆安检设备将归口“二线口岸”项目统筹建设。考虑到在封关运作前过渡期间,进出岛车流量将进一步增大,现有的小车及货车安检设备将无法满足未来出岛安检查验需求,海口 (略) 对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的单位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CGB2023/FW083

三、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总最高限价*.00元/年,租赁期限内所有费用均采取包干价的形式,设备维保耗材费、工时等不额外收费。

(二)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四)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被制裁/管制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六)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投标人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证的种类和范围必须有生产和销售Ⅱ类及以上射线装置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4 9:30:00至2023-9-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话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63.com,并备注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登记资料如下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单。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名称:广州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账号:*。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15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略) 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0楼采购中心;

(四)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广州 (略) 网站(网址: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 (略) 海洋服务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 (略)

地 址: (略) 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0楼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广州 (略)

地 址: (略) 海珠区滨江中路308号 (略) 场发展部

联 系 人:包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63.com

, (略) ,海珠区,海南, (略) ,广州,海口
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新海港现有两条货车安检设备用于出岛货车安检查验工作,根据生产需要拟再招采出一台货车安检设备。2025年全岛封关运转后,出岛车辆安检设备将归口“二线口岸”项目统筹建设。考虑到在封关运作前过渡期间,进出岛车流量将进一步增大,现有的小车及货车安检设备将无法满足未来出岛安检查验需求,海口 (略) 对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的单位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海港货车安检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CGB2023/FW083

三、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项目总最高限价*.00元/年,租赁期限内所有费用均采取包干价的形式,设备维保耗材费、工时等不额外收费。

(二)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四)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被制裁/管制的情形(提供声明函);

(六)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投标人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证的种类和范围必须有生产和销售Ⅱ类及以上射线装置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4 9:30:00至2023-9-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话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63.com,并备注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登记资料如下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单。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收款单位名称:广州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账号:*。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15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略) 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0楼采购中心;

(四)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广州 (略) 网站(网址: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 (略) 海洋服务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 (略)

地 址: (略) 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0楼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广州 (略)

地 址: (略) 海珠区滨江中路308号 (略) 场发展部

联 系 人:包工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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