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采购公告
我公司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需求:对创投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审计对象: (略) 、黑龙江辰能 (略) 、黑龙江辰能 (略) 、 (略) 、黑龙江 (略) 、黑龙江 (略) 。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
1.5预算金额:200,000.00元(含差旅费,含税等一切费用)。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服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服务地点: (略) 、 (略) 、 (略) 。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登记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注册人员须具有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从事过国有企业、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00至2023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仟圆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开标时如有1家意向供应商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新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99-9辰能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 话:0451-*、*
我公司 (略) 新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 (略) 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购需求:对创投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审计对象: (略) 、黑龙江辰能 (略) 、黑龙江辰能 (略) 、 (略) 、黑龙江 (略) 、黑龙江 (略) 。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
1.5预算金额:200,000.00元(含差旅费,含税等一切费用)。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服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服务地点: (略) 、 (略) 、 (略) 。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登记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注册人员须具有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从事过国有企业、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00至2023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仟圆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00
7.2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开标时如有1家意向供应商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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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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