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院室内无人机定位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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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电子电气院室内无人机定位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着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远足,中国民用 (略) 航空 (略) 关于“室内无人机定位系统采购”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室内无人机定位设备

2.项目简介:为建设无人机联合创新实验室,满足我校航空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不断完善学生科研、科创、二课实践的建设,依托民航局2023年民航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教育人才项目“服务于智慧民航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建设任务书”开展。根据任务书计划及安排,目前项目组需要采购无人机联合创新实验室的相关设备。

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 (略) 本部。

4.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最高限价金额:7万元人民币。

6.技术指标见附件1。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参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加盖公章)。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材料格式参选人自行准备,设备类型、功能及性能参数要求见附件1。

2.比选材料的递交方法: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通过邮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63.com。

3.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

4.比选通知:通过材料审核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通知。

5.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地址: (略) 南昌路四段46号

2.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

3.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技术指标

附件2评分标准


本着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远足,中国民用 (略) 航空 (略) 关于“室内无人机定位系统采购”采取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室内无人机定位设备

2.项目简介:为建设无人机联合创新实验室,满足我校航空类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不断完善学生科研、科创、二课实践的建设,依托民航局2023年民航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教育人才项目“服务于智慧民航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建设任务书”开展。根据任务书计划及安排,目前项目组需要采购无人机联合创新实验室的相关设备。

3.项目地点:中国民用 (略) 本部。

4.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最高限价金额:7万元人民币。

6.技术指标见附件1。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参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比选响应文件及报价(加盖公章)。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1.比选材料格式参选人自行准备,设备类型、功能及性能参数要求见附件1。

2.比选材料的递交方法: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通过邮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63.com。

3.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

4.比选通知:通过材料审核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通知。

5.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中选结果公告3天,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地址: (略) 南昌路四段46号

2.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

3.联系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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