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S109孝感至汉川公路新建工程孝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招
?湖北省孝感市S109孝感至汉川公路新建工程孝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招
招标编号:HBXN-*GL-*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109孝感至汉川公路新建工程(孝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 (略) 交通运输局以孝交通发【202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通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通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路线总长6.494公里(不含府河特大桥),起点接北京南路与S419交叉口,止于孝南与汉川交界处,与S109汉川段顺接。 建设规模:约49209.6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5 合同估算价:49209.6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交安证书(B证);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5)业绩要求:近5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工资料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 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话:*、*。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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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招标编号:HBXN-*GL-*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109孝感至汉川公路新建工程(孝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 (略) 交通运输局以孝交通发【202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通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通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路线总长6.494公里(不含府河特大桥),起点接北京南路与S419交叉口,止于孝南与汉川交界处,与S109汉川段顺接。 建设规模:约49209.6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5 合同估算价:49209.6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交安证书(B证);④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分别满足要求即可)。(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5)业绩要求:近5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工资料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 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话:*、*。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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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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