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立医院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立医院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号001/ZF2023-32-0792
项目名称: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医学场地1台PET-CT及配套核素建设项目,由供应商完成上述核医学科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的成果文件编制服务并由供应商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时包含评价报告调整修改并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协助采购人顺利完成核医学科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1)供应商自接收到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供应商自接收到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3)相关资料齐全且现场检测数据合格的情况下,供应商30个日历天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资质证书中须包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级资质。
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主持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提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纸质及非加密响应文件线下提交方式: (略) 包河大道2 (略) 招标集团大厦二层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4.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02a6-4dd0-b828-1aa71a25a7b0);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跃宇、安丽
电 话:*(杨跃宇)
项目概况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号001/ZF2023-32-0792
项目名称: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核医学科场地放射危害职业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略) 北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医学场地1台PET-CT及配套核素建设项目,由供应商完成上述核医学科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的成果文件编制服务并由供应商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时包含评价报告调整修改并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协助采购人顺利完成核医学科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1)供应商自接收到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供应商自接收到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3)相关资料齐全且现场检测数据合格的情况下,供应商30个日历天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完成报告编制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资质证书中须包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级资质。
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主持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3.2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提交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纸质及非加密响应文件线下提交方式: (略) 包河大道2 (略) 招标集团大厦二层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6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4.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02a6-4dd0-b828-1aa71a25a7b0);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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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跃宇、安丽
电 话:*(杨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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