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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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磋商公告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磋商公告 **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磋商公告

(略) 受 (略) 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库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HFFZFSCG*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拟将选择合适律所进行案件代理,代理我行处理本案诉讼中的相关事宜,具体代理如下: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执行阶段。(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采购数量:27笔。

3.采购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4.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诉讼归 (略) 所在地。

5.报价形式、合同方式:总价。

6.包号划分:一个包。

7. 本项目采购人最高限价为22.5138万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2.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3.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当持邀请书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 (略) 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福州分行

地 址: (略) 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9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李萍

联 系 方 式:0591-*、*

电 子 邮 箱:*@*63.com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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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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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受 (略) 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库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HFFZFSCG*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关于王某某、陈某等27笔个人贷款客户诉讼案件代理项目拟将选择合适律所进行案件代理,代理我行处理本案诉讼中的相关事宜,具体代理如下: 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执行阶段。(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采购数量:27笔。

3.采购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4.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诉讼归 (略) 所在地。

5.报价形式、合同方式:总价。

6.包号划分:一个包。

7. 本项目采购人最高限价为22.5138万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核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2.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3.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当持邀请书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 (略) 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略) 。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略) 福州分行

地 址: (略) 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91-*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李萍

联 系 方 式:0591-*、*

电 子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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