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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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2024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一)体现普惠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受益面广、民生关联度大;

  (二)具有可行性,符合实际、经济节约、技术成熟、便于管理;

  (三)原则上“当年实施、当年完成、当年受益”,跨年度项目应在当年完成标志性任务。

  二、征集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就业、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民生领域的问题。

  三、征集要求

  (一)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主办的项目建议;

  (二) (略) 直有关部门衔接,掌握相关计划安排情况;

  (三)对使用县级财政或其他部门资金的,须先与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商;需要其他单位协办的,亦须先行会商;

  (四)要明确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和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四、上报格式

  项目建议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意义、主要内容及标准、资金安排、挂钩领导、主办单位 (含责任人和联系人)、协办单位、项目业主、项目负责人、保障机制等。

  五、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将项目建议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电子文档通过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 OA)发送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项目建议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统一汇总筛选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联系电话:*,传真: * )

  征集项目建议的通告将同步在霞浦新闻网、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刊登。

  附件:霞浦县委县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 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霞浦县委县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实施意义

主要内容及标准

资金安排

挂钩领导

主办单位

(含责任人和联系人)

协办单位

项目业主

项目责任人

保障机制

  填报单位: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2024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一)体现普惠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受益面广、民生关联度大;

  (二)具有可行性,符合实际、经济节约、技术成熟、便于管理;

  (三)原则上“当年实施、当年完成、当年受益”,跨年度项目应在当年完成标志性任务。

  二、征集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就业、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民生领域的问题。

  三、征集要求

  (一)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主办的项目建议;

  (二) (略) 直有关部门衔接,掌握相关计划安排情况;

  (三)对使用县级财政或其他部门资金的,须先与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商;需要其他单位协办的,亦须先行会商;

  (四)要明确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和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四、上报格式

  项目建议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意义、主要内容及标准、资金安排、挂钩领导、主办单位 (含责任人和联系人)、协办单位、项目业主、项目负责人、保障机制等。

  五、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将项目建议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电子文档通过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 OA)发送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项目建议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统一汇总筛选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联系电话:*,传真: * )

  征集项目建议的通告将同步在霞浦新闻网、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刊登。

  附件:霞浦县委县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 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霞浦县委县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

项目名称

实施意义

主要内容及标准

资金安排

挂钩领导

主办单位

(含责任人和联系人)

协办单位

项目业主

项目责任人

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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