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砂石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JDQ-THQSSLJT-2023-0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 锦州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砂石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市政工程: 本项目主要针对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东片区、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研究,其中东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园区等,西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智慧园区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砂石料-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财务相关报表,2021 (略)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近半年(2022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0份;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 (略) 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 (略) 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 (略) 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2日9时~2023年9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q.com,并到 (略) 太和区中信路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大太和区新材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领取砂石料竞争性谈判文件。
5.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10-0809:00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太和区新材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
中国铁建大桥局集团:http://**
铁建商城:http://**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任兴华
联系方式:*
9.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太和区新材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任兴华 电话:*
2023年09月22日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 (略) 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 (略) 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