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1.2 招标人:中交 (略) 。
1.3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7209.67㎡。其中地上部分约63715.46㎡,地下部分约33494.21㎡。本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配套商业、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商业、地下车库等。
本次进行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采购。
1.5 中标单位数量:2家。
1.6 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10#地R02#楼、R03#楼、R06#楼、R07#楼的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10#地R01#楼、R04#楼、R05#楼、R08#楼的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0#地块:R01#楼-R08#楼的住宅户内、首层大堂及地上地下电梯前室、S01#楼社区大堂首层、地下室等区域内精装图纸所示范围的一切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花的装饰工程、室内机电安装工程及精装修相关的专业分包;与土建、安装、幕墙专业分包的全面配合收口(含配合其它专业的实测实量、收口增加工程量工作)及管理工作。
2.2工期
10#地块住宅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大区施工);
总工期日历天数:共259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上述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或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不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1.2 招标人:中交 (略) 。
1.3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7209.67㎡。其中地上部分约63715.46㎡,地下部分约33494.21㎡。本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配套商业、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地下商业、地下车库等。
本次进行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0#地块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采购。
1.5 中标单位数量:2家。
1.6 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10#地R02#楼、R03#楼、R06#楼、R07#楼的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10#地R01#楼、R04#楼、R05#楼、R08#楼的住宅户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0#地块:R01#楼-R08#楼的住宅户内、首层大堂及地上地下电梯前室、S01#楼社区大堂首层、地下室等区域内精装图纸所示范围的一切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花的装饰工程、室内机电安装工程及精装修相关的专业分包;与土建、安装、幕墙专业分包的全面配合收口(含配合其它专业的实测实量、收口增加工程量工作)及管理工作。
2.2工期
10#地块住宅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大区施工);
总工期日历天数:共259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上述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或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不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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