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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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山学院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诚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ZBKM*

3.预算金额:人民币 33.2539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33.2539 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项目需求: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部分)。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血压测量仪

2

2

视野计

1

3

前庭功能转椅

1

4

节拍器

2

5

心率测量仪

2

6

电脑有氧无氧测功仪

1

7

超声骨龄骨密度测试仪

1

8

心血管功能测试仪

1

9

身体成分分析仪

1

10

营养代谢检测仪

1

11

体态评估仪系统

1

12

精神压力分析仪

1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保修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费。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10.交货地点: (略) , (略) 学府路66号(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以下情形: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略) 场准入等。)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现场报名须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注: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注: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为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2%,约6600.00元,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现有基础减免50%的要求,本项目保证金收取比例约为0.8%,共计2000.00元。)

询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询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询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华诚 (略) 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滇池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15

联系电话:0871-*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注: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3.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学府路66号

电 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电 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光东

电 话:0876-*

文山学院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诚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ZBKM*

3.预算金额:人民币 33.2539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33.2539 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项目需求: (略) 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说明”部分)。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血压测量仪

2

2

视野计

1

3

前庭功能转椅

1

4

节拍器

2

5

心率测量仪

2

6

电脑有氧无氧测功仪

1

7

超声骨龄骨密度测试仪

1

8

心血管功能测试仪

1

9

身体成分分析仪

1

10

营养代谢检测仪

1

11

体态评估仪系统

1

12

精神压力分析仪

1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保修期满后维修仅收取材料费。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10.交货地点: (略) , (略) 学府路66号(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以下情形: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申请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略) 场准入等。)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注: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信用信息查询”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虚假应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协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华诚 (略) (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现场报名须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注: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上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诚 (略) 开标室(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注:原保证金收取比例为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2%,约6600.00元,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现有基础减免50%的要求,本项目保证金收取比例约为0.8%,共计2000.00元。)

询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询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询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3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华诚 (略) 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滇池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15

联系电话:0871-*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注: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3.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学府路66号

电 话: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电 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光东

电 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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