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及数据分析和养护对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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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及数据分析和养护对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公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及数据分析和养护对策(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作地点:河北 (略) 各分公司所辖路段。

2.1.2工作内容:

①土建结构技术状况指标定期检测:对集团所辖各条段高速公路共计6789.686公里(检测车道总长)主要行车道破损、平整度、车辙、跳车、磨耗、标线、桥涵结构、隧道土建、沿线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范围为主行车道6789.686公里、中桥及以上桥梁4617座(共*延米)、小桥及涵洞10592座、隧道298座(共*延米)。此外对全部单跨超60米桥梁及特大桥的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②检测数据处理与评定:采用自动化处理软件对外业采集的路面破损、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磨耗、路面跳车、路面结构强度、前方景观图像以及GPS信息等原始数据进行处理、评定和分析。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5类桥梁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进行评定。根据定期检查资料,综合考虑洞门、结构、路面和附属设施等各方面的影响,确定隧道的技术状况等级。

③交通运输部专项检查项目的审查:协助河北 (略) (略) 级养护管理规范化资料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评价河北高速集团所辖的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技术状况基础数据、科学决策的应用、养护工程管理、养护工程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危桥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养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养护工程项目库建立及养护工程实施情况、部省专项及养护统计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相关工作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和编制书面咨询意见及改进建议。

④养护对策分析工作:利用专用养护分析软件, (略) 路网级和路段项目级养护历史数据库,利用2023年定期检测数据同时结合各路段建养历史、交通量、气候因素、地理区划等要素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完成养护决策分析。

2.2服务期限:预计开始服务日期2023年10月,计划检测期为25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2023年河北 (略) (略) 土建结构技术状况指标定期检测,数据处理与评定,交通运输部专项检查项目的审查及养护对策分析等工作的工作准备、检测、评定、审查、分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即技术负责人,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具有公路检测资质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张志毅

电话

0311-*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浩

电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 (略) 公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及数据分析和养护对策(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河北 (略) 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作地点:河北 (略) 各分公司所辖路段。

2.1.2工作内容:

①土建结构技术状况指标定期检测:对集团所辖各条段高速公路共计6789.686公里(检测车道总长)主要行车道破损、平整度、车辙、跳车、磨耗、标线、桥涵结构、隧道土建、沿线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范围为主行车道6789.686公里、中桥及以上桥梁4617座(共*延米)、小桥及涵洞10592座、隧道298座(共*延米)。此外对全部单跨超60米桥梁及特大桥的沉降观测点进行观测。

②检测数据处理与评定:采用自动化处理软件对外业采集的路面破损、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磨耗、路面跳车、路面结构强度、前方景观图像以及GPS信息等原始数据进行处理、评定和分析。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5类桥梁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进行评定。根据定期检查资料,综合考虑洞门、结构、路面和附属设施等各方面的影响,确定隧道的技术状况等级。

③交通运输部专项检查项目的审查:协助河北 (略) (略) 级养护管理规范化资料准备工作,主要包括评价河北高速集团所辖的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技术状况基础数据、科学决策的应用、养护工程管理、养护工程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危桥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养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养护工程项目库建立及养护工程实施情况、部省专项及养护统计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相关工作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和编制书面咨询意见及改进建议。

④养护对策分析工作:利用专用养护分析软件, (略) 路网级和路段项目级养护历史数据库,利用2023年定期检测数据同时结合各路段建养历史、交通量、气候因素、地理区划等要素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完成养护决策分析。

2.2服务期限:预计开始服务日期2023年10月,计划检测期为25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2023年河北 (略) (略) 土建结构技术状况指标定期检测,数据处理与评定,交通运输部专项检查项目的审查及养护对策分析等工作的工作准备、检测、评定、审查、分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即技术负责人,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于具有公路检测资质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0月14日9时3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 (略) 网站(http://**)、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燕、李娜、张志毅

电话

0311-*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浩

电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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